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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实质降职当降级糊弄百姓
www.fjnet.cn 2009-08-17 16:19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7月29日,四川泸州龙马潭区交通局前局长谢林因2年不交停车费,并涉嫌辱骂和殴打负责物管的六旬老汉一事被披露后,8月5日,谢林被免职。7日,被免职的谢林到泸州市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报到;10日,谢林正式任职,职务是办公室副主任。(《成都商报》8月13日)

  区交通局局长是正科级领导,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副主任是副科级领导,殴打老汉的谢林因由正科的局长调为副科的副主任,看上去是由正科降低为副科,行政级别降低了,有关部门对他给予的是降级处分。

  但是,谢林因调任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副主任,如果是行政级别真的降低了,谢林因理当享受的是副科待遇,然而谢林因依然享受着和过去一样的正科待遇。换言之,谢林因只是职务降低了,同时表面上的行政级别降低了,而实质的待遇没有降低。而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工资待遇是与行政级别挂钩的,而且各个级别之间的工资应该保持一定差距,也就是说交通局长的待遇应该与开发区办公室副主任待遇有一定区别,正科的交通局长工资待遇应该高于副科的副主任,谢林因待遇没有改变,没有降低,可以说谢林因的行政级别在实质上并没有降低,也就是说有关部门没有对谢林因给予降级处分。

  也许有人说从局长到副主任,已经降职了,给予了降职处分。但是,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种类只有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根本没有降职这一处分措施,换句话说降职根本不是处分措施。

  谢林因由正科局长到副科副主任,但正科待遇不改变、不降低,实质上就是当地有关部门玩的一个小把戏,拿实质降职当降级充当处分来糊弄老百姓,糊弄广大网友。

  有关部门应该真正对谢林因给予降级处分,不仅将其由局长调任副主任,还应将其行政级别也由正科级别降为副科级别,工资等待遇必须降为副科,而不是依然享受正科待遇。(何勇)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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