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环保厅网站上曝出溆浦县环保局进人潜规则,即普遍要收“押金”一两万元。据调查,该县环保局编制只有20多人,超编约80人,环保监察队员上班很轻松,每周开一次会,值一天班,与领导关系好的,可以领基本工资不上班。此外,该局涉嫌还违法分解排污费,用于职工奖金和福利。(8月10日《成都商报》)
此番乱象令人瞠目结舌,以至我们希冀这仅仅是基层环保部门的反面个例,为蓝天碧水的环境畅想保留一分勇气。但希冀也仅仅是希冀,就在不久前,河南省审计厅的审计报告显示,由于环保部门人员超编严重,超编人员经费没有来源,只能“以费养人”,平顶山市所属的6个县区环保部门自收自支人员606人,占现有人员的79.2%,挤占环保专项资金1084.9万元。两地联系到一起,虽然不可断言就是基层环保部门的缩影,但至少表明违规进人、超编、“以费养人”、人浮于事等现象,在基层环保部门并非个例。
法规条例在这两起事件中已经形同虚设,《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录用有明确规定。《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但是在溆浦县下岗和无业人员通过关系交了“押金”就可以进环保局,而且工资支出纳入县财政拨付,排污费成了“靠污吃污”的唐僧肉。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等等涉嫌违法行为,在当地到底编织了一张怎样的网,只能靠公众的无限想象了。
而同样令人愤懑的是,环保部门这只“地方政府养的猫”似乎正在变异成趴在排污费上的“硕鼠”。一支庞大的松松垮垮的基层环保执法队伍,只管收钱、不履行职责,那么环境治污的难度有多大,也只能靠公众的想象。法律在溆浦县和平顶山市环保部门形同虚设,已经让环保行政类似于一潭“污水”,以这潭“ 污水”去面对环境污染,结果只能是涵养而非矫正。所以说,基层环保部门自身有多乱,环境治污就有多难。
- 2009-08-10湖南溆浦县环保局被曝交1万可上班 超编约8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