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两年来,若在一些政府部门曝出有人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的事。而于事后,从相关部门的“申明”中,我们都几乎看到了那些“作奸犯科”者是“临时工”。对此,我们似乎是屡见不鲜而“见惯不怪”了。当然,也正是有了这个“经验”的积累,若未来有类似的事,我们就会十有八九地猜准,那又是“临时工”干的。
真的是“临时工”干的吗?每次的事实就是如此!因此,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一定会是。因为,一些政府部门的“临时工”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就拿湖南省溆浦县环保局来说吧,据8月10日《成都商报》报道:该局现有干部职工117人,而编制只有20多人。这说明,其中有80多人就是“临时工”。根据如此人员比例,于是“临时工”在“负面事件”的高“出镜率”就成了相当大的可能。当然,其中偶尔不乏有“顶包者”。
这是从“组织”人员结构比例上看,一些政府部门中“临时工”几乎会包揽出错或出问题的那些“负面事件”。而通过该县环保局的用人“制度”上来看,其所聘的“临时工”,欲想他们不出错或出问题,这又是很难很难的。众所周知,如今的私营企业用工也是设有诸多条件要求的,而政府部门的招聘,那更是有着许多“槛”要过的。于是,应聘者需要过三关斩六将才能脱颖而出。但是,该环保局的用人似乎没啥应有的制度或要求。因为,只要缴了所谓的押金,就可进去做所谓的公家人。所以,这些进去的“临时工”会不出错或出问题吗?
所幸的是,目前该局所招聘的80多名“临时工”,其等暂时还未有出错或出问题的事曝出。不过,这有两种可能。一是该环保局目前没有多少事可做。二是该环保局虽然有一些事,甚至有许多事要做,但是其并没有要求所招聘的“临时工”去做。这两点,从报道来看,那是很有可能的。因为许多人进去成了“公家人”之后,每周只需去开一次会,以及值一天班,而其它时间就“自由活动”,甚至如果愿意只领基本工资,而一天班不上也是可以的。
没多少事可做,甚至是几乎没做事。所以,该局的“临时工”们没出错或出问题。但是,既然如此,那么就根本用不了招聘这么多人。而事实上,其就是超编多用了80多人。这是为什么呢?答案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对上以人头去多获财政拨款,对下获取所谓的集资款。如此来看,这可就不仅是浪费了纳税人的钱,而且更重要的是作为政府部门不应该有如此的“生财之道”。
当然,说该局多招聘“临时工”是以此作为了“生财之道”。这在表面上看似乎是说不通的。因为,按人头获取的财政拨款,这是按人头发下去的,而且那些所谓的集资款,这是到时候也会连本带息退给“临时工”的。但是,这中间就没有猫腻吗?因为,财政给每个人的拨款数目到该局后,其是完全原封不动地以工资形式发给“临时工”的吗?这可就说不一定了。于是,该局会不会在中间“赚取”了“差价”呢?再则,收取集资款方式,这种行为可能会出现在企业,而政府部门无论再怎么“差钱”,其也是不应该有此做法出现的。更何况,这笔所谓的集资款,在退还前能保证不被挪用去为一些人谋取更大的私利吗?
更为好笑的是,尽管超编了80多人,而该环保局的局长却说人员并不多,也很合理。是啊!按该环保局局长的逻辑,似乎有些道理。因为,区区117人,其相对于全县总人口来看,这确实是如九牛一毛。然而,环保局工作或事务的多少是与人口的多少为计,还是以如企业等的多少为计的呢?这应该是后者吧?!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其超编的80多人,几乎根本就是没事可做。这很合理吗?同时,合不合理的话,这可能不是局长大人自己说了就是的事吧?!
这归根到底,其应该是“利”字当先而出现的事。所以,不顾严重超编并以所谓的集资方式而招聘了许多“临时工”。当然,说完为了钱,还是为了钱。因为,又是众所周知,收取的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而该局却将此一部分用于了职工的奖金和福利等。当然,该局长称,尽管财政有给该局拨款一定数目,但是这对于全局职工工资,以及办公经费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必须依靠排污费来解决这一问题。但是,对此我们不禁就要问该局长,如果该局不如此严重超编,这怎会造成财政拨款的不够的呢?
于是,如此环保局,其会不会让人觉得是一个“草台班子”呢?横看,像!竖看,更像! (梁萍)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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