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的双轨尽快并入单轨,已成社会共识。因为都是创造与管理财富的国家公民,只有公务员能置身“法外”,由国务院为其单独制定另一套“规定”,这当然会引起民众意见的反弹。
当然,社保法三审搁浅的阻力,还不一定就是民意与“官意”充分博弈后的结果。打破职工养老金“一国两制”的民意,不一定能形成一股软推力,去拆除公务员另起的制度“小灶台”。
记得不久前人保部曾公开证实,“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已下发,该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做好准备工作。有权威者宣称,一旦比照《社保法》,全国三千多万事业单位职工就不得不依法向企业看齐。而今,这个“国务院另行规定”倒是先于《社保法》来透露信息:一千多万公务员们,请别紧张,社保法三审搁浅并非因为“削利刀”多锋利,即便事业单位向企业看齐,你们也不会动的。
曾有一名老者给我说过,他转业到企业工作,现在退休金有1200多元,但他的战友转业到机关是正厅级退休,月入1.1万多元。同期转业,同样的劳动几十年,仅因当年转业进错了单位门,退休金便相差近10倍,这事落到谁身上,都是一种精神折磨。我纳闷,公务员是人民公仆,同样的几十年劳作,咋能在养老金上出现如此大的落差呢?所以,当前亟待恶补国家职工养老金公平这一课。如何补,不补又能咋样,以及由谁去推动“补课”等,尤显紧迫。
事实上,中央早已提出“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的目标,温家宝总理早在2007年8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强调,“缓解收入差距的矛盾”,妥善解决为“国家建设作出过重要贡献”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过低的问题。现在,既然社保法三审遇阻,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应将搁浅的细节、原因、过程公告天下,到底是谁在设置着意识与制度壁垒,以期引发举国反思并尽快将其拆除。我们不能将社会养老金“一国两制”这一有失公平的历史难题再推给后人去处理了。(周明华)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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