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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应聘合同何以遭拒
www.fjnet.cn 2009-08-07 09:28 来源:南方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一位名叫李玉琳(化名)的品学兼优女大学生应聘,却因为递交一份合同被70余家单位拒之门外,甚至有单位主管骂她是“神经病”,原因是她在合同中增加了两条对应聘单位的要求,而这份合同书也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应聘合同。“牛”在哪里?“甲方(单位)必须无条件让乙方(本人)享受法定假日,不得以任何名义剥夺其休假的权利;不允许甲方安排工作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如陪酒等,必须开除对乙方进行性骚扰的领导。”

  相比之下,我们看到的往往是企业在招聘广告中动辄列出若干条求职者“必须要怎样”,户口学历经验、个头身材脸蛋、愿不愿意加班、能不能喝酒、会不会跳舞,等等。尽管应聘者有《劳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保障,但主动权大多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招聘过程中他们几乎占据了所有的话语权。

  从“最牛合同”应聘遭拒的现实来看,很多用人单位在逃避劳动法规约束方面才是真正的“最牛”。他们不肯签那份合同,或许恰恰就存在着合同中针对的那些问题。这份合同就像一面镜子,不仅映射出在当前就业市场上求职者依然被动和无奈的生存现状,也反映出某些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保护员工权益、遵守法律规定方面的言不由衷。(叶花果)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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