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在青岛分别参加了由美国两所法学院主持的法律教育项目“法学实践教育在中国”筹备会以及由美国法学院及清华法学院主办的“法学实践性教学讲义圆桌会议”,美国教授展示的实践性法学教育方法令人耳目一新,促使与会者反思中国法学教育的问题,进而思考法律教育的目标是什么。美国法学教育的水准是第一流的,对法学教育有巨大影响力的美国律师协会提出法学院的培养目标为:培养未来的职业法律人。相形之下,中国法学教育定位不清,像一艘大船行驶在惊涛骇浪之上却没有海图可用。目前国内外法学界达成共识:法学教育存在一个理论到实践的鸿沟。美国法学教育界有各种针对法学教育的评估报告,美国律师协会麦卡特报告的主题是填平理论到实践的鸿沟。考察国内法学教育的现状,可以说理论到实践的鸿沟更为巨大。
如何理解法学理论和法学实践的关系?去年我到耶鲁法学院访问的时候,看到高洪柱院长办公室悬挂着中文条幅:“理论没有实践就没有生命,实践没有理论就没有灵魂。”这是对两者关系的最好描述。在欢迎法学院新生的讲话中,高院长说:“一阴一阳之谓道,要改变这个世界,除了理论以外,也需要专业技能。”虽然美国法学教育的水准很高,但近百年来法学界一直反思,发布各种评估报告。近年来较为知名的是美国律师协会的麦卡特报告,它提出了理论到实践的鸿沟。另外一个为人所推崇的是卡耐基报告。卡耐基报告是在1914年从批评医学教育出发的,指出哈佛医学院、耶鲁医学院的医学教育理论化太强,建议提升医学实践教育,它表扬了霍布金斯医学院的培养模式。报告推出后,美国医学院关了一半,招生人数减少了一半。现在我国医学界的半壁江山是协和出身,而协和模式是复制于霍布金斯医学院的。医学教育和法学教育有一些相似之处,对比强调实践性教学、突出执业技能培养的医学教育,我们的法学教育做得太不尽如人意了。
作为一个法律人应该具有哪些基本技能?美国律师协会提出法律人应该具有十大技能:问题解决、法律分析和推理、法律研究、事实调查、交流、咨询、谈判、诉讼、法律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了解并应对职业道德问题。但是,美国法科生毕业以后并非就可以做一个一流律师,这需要一个长期过程。法学院毕业以后只是具备基本的职业技能和职业价值,离成熟律师尚有差距,法学教育是要为将来的职业生涯打基础的。当然有人会说我们大部分毕业生将来不一定做律师,但即便从事其他行业,上述十大职业技能也是需要的,换言之,做律师需要的基本技能、基本价值,从事其他行业同样需要,比如要做具有法律背景的公务员,上述技能同样需要。建议教育主管部门明确真正的法学教育目标,至少应该瞄准上述十大技能,因为这是法律人的基础能力,法学教育需要对此有所追求,为法科生的未来负责。
卡耐基报告认为法学院应该进行三种教育。首先,培养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不过,像律师一样思考只是基础,远远不够。谁会说学开车只需像司机一样思考,做医生只是像医生一样思考就可以了?因此,第一种教育是法学知识层面的,像律师一样思考。第二个层面是法律技能层面的教育,像律师一样行动。第三个层面就是职业道德教育。法律人是特殊的职业群体,对于实现公正具有特殊义务,对社会具有特殊责任。尽管强调职业技能,但是不要忘记培养法律人不是培养鞋匠,不是培养厨师,法律人要认同某种价值观,要勇于承担责任。一个法律人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这是至关重要的。总之,三个层面的法学教育各尽其责,法学知识教育使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职业技能教育学生学会像律师一样行动,而职业道德教育使法律人知道何为良好的职业道德。
美国传统法学教育单纯强调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我认为这只是突出动态的核心知识,它的核心是案例教学、苏格拉底式教学。而我们的课堂教学连突出核心知识都做不到,教师为主导,讲授系统的静态法学知识,并非使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使教授像法学家一样思考。美国现代法学教育目标有三:核心知识、核心技能和核心价值。核心技能不是说毕业就可以做律师,而是具备做律师的基础。具有核心价值就是说做一个好的法律人要像一个好医生一样,培养一个好医生和培养一个好的法律人也是相通的。“真正的好律师是站在委托人的角度,以法律的方式分析、思考和解决问题的人,这才是职业律师的本质。”
对比美国法学教育可以看出,我们的法学教育存在更为严重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的鸿沟,解决之道在于构建两者之间的桥梁,桥梁就是提升中国的实践性法学教育,这是一个根本出路。我国不应只是关注中国制造,未来也要在法律服务市场上和外国同行进行竞争。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法学教育改革需要再改革,重新定位,改革关键在于实践性法学教育。如何构建理论到实践的桥梁?首先,应该加强实践性法学教育的比重,扩大此类课程的比重。其次,更为重要的是在传统法学教育课程当中使用实践性的教学方法。(许身健)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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