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正茂的大学毕业生,24岁的年轻员工竟用跳楼自杀的方式抗议加班,这种以生命为代价的维权成本实在是太大了!而这一悲剧的导演名字叫“加班”。据7月27日的《广州日报》报道:不满工厂长期加班,请假又未被批准,24岁的员工、大学毕业生廖世锴留下一份遗书后,从工厂宿舍四楼跳下身亡。由于工厂事后一直未为其处理后事,昨日,其家属来到厂方讨说法。
从年轻员工跳楼自杀的背后能隐约看到的是员工维权的苍凉。在如今就业难的大背景下,人们能找到一份称心的工作实属不易,而在竞争激烈的工作环境中员工的唯一生存法则就是拼命工作,而更多时候拼命工作等同于拼命加班。
8小时工作制从上个世纪开始就在欧美国家施行,解放后我国通过改革也逐渐实行员工8小时工作制,法律规定员工有享受法定假日和休息时间的权利,对于员工加班应有的补偿在我国的法律条文中也有严格规定。然而,如今不少企业为了利益的最大化,他们漠视员工的合法权益,自行制订一些土政策和野蛮条款,强迫员工加班加点,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以上已是家常便饭。甚至一些企业信奉“狼性管理”,倚仗自己掌握生产资料的资源优势便不管员工死活、不顾员工的身心健康,强迫命令员工加班加点,还美其名曰:“为员工好,让员工多拿钱”。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员工正常的休息权力被企业无情争夺。长期如此让很多员工身体吃不消,精神压力也增大,员工们苦不堪言。但是作为弱势群体的员工,他们无力抗争,不得不长期超负荷工作,因为不加班就意味着随时丢饭碗。为了保住饭碗只能任由企业老板的摆布。
即使是机器超负荷工作也会吃不消又何况是血肉之躯的员工呢?员工廖世锴被“加班”这根无形的绳索牢牢地套住直至勒死,因为他没有退路只能以死抗争。他的死是对“狼性管理”企业强迫员工加班行为的无声抗议。这种以生命为代价的维权为相关部门敲响了警钟,这振聋发聩的声响能否唤醒劳动维权部门对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制裁那些不顾员工死活的的不良企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才是企业加班不止甚至“逼死人”罪魁祸首。但愿廖世锴以生命代价抗议加班的行为能换回劳动保障部门帮助员工的依法有效维权。否则,加班这根无形的绳索会让更多不堪重负的员工“窒息死亡”。(左崇年)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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