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刊登署名文章指出,应以“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率先公示财产为契机,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推进一步。(7月23日中新网)
要求 “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公示财产,这是监督的需要,因为你作为“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将要提拔担任更高的职务,在提拔前是否腐败,当然是一个必须首先搞清楚的问题;同时,能否如实地向组织和人民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也是对新提拔干部的一个最基本的考验。
不过,这样孤立的一个“进口环节”的监督效果很有限。只有一两年就提拔一次的官员才会不断公示财产,一旦五年、十年不提拔而不再公示财产,监督也就不再进行。而当升官无望,官员大肆捞钱时,我们却偏偏不再监督其财产,可能会让官员有恃无恐地搞腐败。
我觉得最大的问题还在这里:这篇文章在讲到这样做的好处时,第一条就是:绝大多数干部目前不公开财产,干部队伍会比较稳定,并可大大减少推行官员财产公开的阻力。这使我读出了新提拔干部率先公示财产的弦外之音:原来是我们在全体干部中公示财产遇到阻力,于是回避矛盾,从新提拔干部入手,而让绝大多数干部依然保持“不公示财产”的“稳定”;而之所以要求新提拔干部率先公示财产,也不过是我们在给他们升官的好处时进行的一次“交换”。
我不知道这样一个观点代表谁。如果代表官方,则真让人感到悲哀。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真的在既得利益集团的阻力面前退缩了吗?真的被那些“为什么老百姓不公示财产”的叫嚣挡了道吗?如果代表某些老百姓,则也表明,我们不少群众对于“只听楼板响,不见姐下楼”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已开始失望,于是退而求其次,想靠迂回战略向前推进了。这实在是一个不好的迹象啊!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说来说去已经20年了,好不容易到了2008年,才在中国的某些地方重现曙光,今年初高层领导也表态支持。然而,我们依然没有整体推进的意思,只是听到很多强调此事操作的复杂性,公众的不满和怀疑也进一步加大。如此情况下,如果还只是在研究先从提拔干部试点,给我们带来的只能是悲观和失望。
对于官方解释,舆论一直不以为然。很多人认为,我国官员财产公示的条件已经成熟,不缺论证只缺行动。政府应该向全国人民公布一个全面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时间表,什么时候试点,什么时候试点结束,什么时候出台规范性文件,什么时候上升到法律,供全国人民对照监督,而不是含糊其词地研究、论证。更重要的是,政府应该拿出破釜沉舟的勇气,把自己置于没有退路的“死地”,果断地把一切阻挡者碾得粉碎。对于抵制公开财产的官员,不管他职务多高,都应该毫不犹豫地罢职。这件事的进度,已经关系到政府的政治信誉,关系到老百姓的政治信心,不可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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