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像记住孙志刚一样,记住张海超这个名字。
河南省新密市28岁的农民张海超“开胸验肺”,拉开的不只是他的胸膛,还拉开了这个国家职业病防治的一系列隐埋的陷阱。
张海超在一家耐火厂打工,因胸部不适和咳嗽,被郑州、北京多家大医院诊断为尘肺病,然而法定的职业病诊疗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给出的诊断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建议进行肺结核诊治。为此,张海超不得不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胸验肺,结论为“尘肺合并感染”。
我不知所有读到这个新闻的人,是否会如我一样产生无力感和悲愤感。一个罹患职业病的工人,为了到法定机构做职业病诊断,需要获得导致他患病的工厂出具的证明,历经上访后他获得了必需的材料,而职业病法定诊疗机构却称他没有患职业病,并且建议他作做职业病的治疗。仅仅为了证明自己有职业病,这个工人不得不自费打开自己的胸膛。
张海超确实是尘肺病,这已经由开胸检视所证实。然而,他现在还只是“医学尘肺病患者”,他作为尘肺病患者的法定身份,仍然需要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确定。这是一个拥有“知识法权”的单位,这个“知识法权”单位未能治疗他的尘肺病,却能够剥夺他作为尘肺病患者的资格。啊,他们是“严格按照尘肺诊断标准来判断的”!
张海超早已被发现肺部有问题,但检查结果被他打工的工厂扣留。当他有了自觉症状并得到多家医院的检查确认时,他打工的工厂拒不出具必需的检测许可,当他通过上访获得许可后,法定诊疗单位否定了他的病情。按照程序,他染上职业病以后,几乎只有等死一条路可走,而且按照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建议,他应当接受另一种病的治疗。
我无法明白,在这里,资本权力与知识权力是否存在着联系,将一个患病的工人推向死境。但我看到,哪怕这两者没有联系,企业主并不配合工人的健康要求,法定治疗机构更是指引了一条治病的歪路。而在这背后,是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上的漏洞,这漏洞包括职业病检查必须经过企业主的同意,而且检查必须由当地职业病防治所进行,任何其它医疗机构,哪怕再权威的机构也不能作出“合法诊断”。一个工人的命运,就这样被摆进了法律、资本和知识的迷宫,法律规定了资本和知识的权力,资本和知识不管结盟还是不结盟,都足以成为难以逾越的大山。
我并非法律反对派,也不是资本或者知识的反对派,我对秩序也有着由衷的赞美。然而,在张海超,一个患病的工人面前,法律、资本和知识所构造的秩序是何其完备,但生命的秩序、人道的秩序又何所寄存?
张海超开胸验肺,是一个悲剧,还是一个控诉?如果它被承认为一个悲剧,那么我们还有可能看到改变的发生,如同孙志刚的悲剧曾经废除了收容遣送制度;而如果它只是一个控诉,那么制度可能仍然是强固的,职业病的诊断将可能继续控制在资本和“独家知识法权单位”的手中,不作改悔。
开胸验肺作为一个悲剧是沉重的,作为一个控诉是有力的。在这个公款出国游被称为“考察”的时代,在这个没有医疗事故而只有“医疗意外”的时代,患上职业病的工人却无法获得职业病患者的名分,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时有还无。
无论作为悲剧还是作为控诉,张海超,应该被铭记。他不是英雄,只是无力者进行着一个无奈的抗辩。他剖开自己,不是要洗清身上的污点,而是要证明应当获得必需而且正确的治疗。这是很可怜的要求,但必须承受自费开胸破肚的痛苦。他要获得一点点公道的对待,必先付出巨大的代价。希望,绝望;绝望中的希望,希望中的绝望;为希望而绝望,因绝望而希望,我有些词不达意了,我想这可能也是张海超,以及看到他的遭遇的人们,在大脑里交织闪回的一些意识。 (作者系知名杂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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