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要修一座墓,竟然引出轩然大波,这是既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的———
该市的下属某区政府,近日决定斥资180万,修缮一座晚清官兵的合墓。于是舆论大哗,说那一批陕籍清兵,原是因为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而被杀,所以属于“反动武装”,现在政府出巨资,让它享受文物古迹的待遇,实属不该,云云。
然而依笔者所见,既然这块墓地,据说属于“太平军进军湖南留下的为数不多的历史实物见证”,既然它的“墓葬建筑形制特别”,还“具有一定的历史研究价值”,那么修一下倒也无妨———问题在于,既然修墓是为了保留“历史研究价值”,那么就要把“历史”说说清楚。比如说,这一批绿营兵,从陕西“急调”到湖南,是为了什么?他们是在同谁的“激战”中大败被杀的?死后16年,“湖南士绅”又为什么有这样大的兴趣“捐资”为之修墓,他们究竟要“纪念”和“弘扬”什么,等等。把“历史”说清楚了,人们来看这个“修缮一新”的墓地,才有历史感,才有正确的“研究”,尤其是我们的后代,才不会误以为这是“英雄冢”,是“先烈墓”,从而献花默哀、顶礼膜拜。
其实要把“历史”说清楚的,何止这个长沙的“陕西忠义官弁兵夫合墓”。现在给反派人物修墓地、缮府第、开故居等等,已经渐成风行。不是说反派遗址不能修复,不能“开发”,而是说要把“历史”说清楚。一方面号称为了“研究历史”而来保护奸相墓、“大帅府”以及反角的“旧居”,一方面又“为反派讳”,不把事情说清楚,不让后人了解他们的丑史与劣迹,这怎么行?这哪有一点“历史研究价值”?
比如不久前的长江边上,就曝出一条“石破天惊”的“喜讯”,宣告“戴笠与胡蝶同居之地”,一座叫做“神仙洞”的公馆,“隐藏60年”,近期终于一举“发现”。于是长篇的报道,以及戴笠的大照片,便作为一大“文化事件”奉与读者,而且庆幸这“同居处”“保护得十分完好”……
笔者不知道这个“神仙馆”,会不会也要“开放”———即便是“开放”,其实也没什么不可。问题同样在于,“开放”之余,要把“历史”说清楚。“戴老板”是什么人?他与胡蝶的“同居”,是后者的情愿,还是戴笠乘人之危的恃权强行?尤其是胡蝶那句有名的哀音———“戴笠霸占得了我的身体,却霸占不了我的心”,更应当让大家都知道。说清楚了再“开放”,人们才不会误以为这是又一个名人名媛的“温柔乡”,不会误以为这是一段“花前月下”的佳话,更不会误以为这又是一个军统头子“也有情”的见证。
应当说说清楚的,当然还有很多。例如咱们这儿,也有一个十分著名的“故居”,因为上世纪的40年代,一名女作家在此住过几年,所以差一点要被捧为“标志性的文化景点”以及“新的文化地标”。这类的“故居”,当然应当“保护”,可以渲染,但同样一个问题,也是要把“历史”说清楚一点。比如这1942年到1945年,上海是个什么年代?是朗朗乾坤、清平世界,还是铁蹄蹂躏的敌占区?在这个国难当头的时候,“故居”里“同居”着谁,是一个“才子情种”,还是一个卖身事敌的汉奸?而那些被称为“优秀”的作品,又是在谁的报刊上“连连发表”的?等等。总之,这些事儿不说清楚,“历史”就不全面,“大节”也就无着,青年后代得到的“教益”,就有一点扭曲……
再说一遍,笔者并不反对“保护”和“开发”遗址,即便是长沙那个“反派墓地”,只是主张开门迎客、近悦远来之时,要把“历史”说说清楚。说清楚了,人们是会有两面观,会有自己的历史观的———现在不是很反对“以论带史”吗,那我们就把“史”说说清,让人们尤其是后代从“史”中得出自己的“论”吧!(凌河)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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