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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再将老汉砸车归为个人极端行为
www.fjnet.cn 2009-07-13 11:08 济南日报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兰州老人在斑马线怒砸30辆违章车辆的行为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截至昨日下午6时,全国各大网站对报道的跟帖超过100万人次,由此引发对此行为是与非的大讨论。多家网站调查发现,支持老人砸车行为的网友占了大多数。(《北京晨报》7月12日)

时至今日,不能再将“老汉砸车”单纯归为个人的极端行为了,一个调查显示,33万人中有26万人表示赞成——— 闯红灯的司机拿他人性命当儿戏,应该受到教训。由此说来,违章闯红灯已成社会的痛楚,痛恨到他人的极端行为都会得到群体的认同,甚至叫好。这是一种很危险的现象,这种对极端行为的支持不仅阐述了砸车的合理性,而且蕴含了某种必然性。在这种情况下,群体之间的矛盾可能会随着社会非理性因素的增加而普遍爆发,违规车辆的比例逐渐上升、法律的制裁不力、司机的道德沦丧都可能使群众的容忍度下降,从而拿起砖块向车辆砸去。

退休老教师之所以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正因为他的行为不仅仅代表其个人行为,更是对群体利益的维护。当个人暴力被打上群体利益的烙印时,即使行为是何等的极端,也会赢得群体成员的普遍支持。周围居民对无视红绿灯的“马路杀手”痛恨不已,而该路段又没有电子眼,愈加纵容了司机无视行人、恶意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而从老汉一晚砸车的数量来看,在此路段闯红灯者并不在少数。在这一点上,网友与老汉一样,只是没有拿起砖块而已,因为他们认为老汉是在维护整个社会共同的利益。

但以个人暴力解决本应由政府解决的交通秩序问题,本质上却是一种非理性的违法行为。应该明确,公众将交通管理权以契约的方式让渡给政府部门,公民就必须要遵守相关法律与规则,即使遇到类似情况也应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而惩治闯红灯等违法违规行为是政府的职责,个体单纯地利用暴力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对此,政府部门应深刻反思。如果不是相关政府部门对交通安全漏洞长期忽视,就不会引起群众如此的愤怒。砸车事件告诉我们,政府职能缺失的地方极易滋生群体性对立的土壤,而长期的对立,结果很可能导致一方以非理性的行为造成社会的不和谐。闯红灯的代价或许是无辜生命的丧失,倘若没有老汉如此的行为,不知需要多少“冤魂”才能换来有关部门对此路段的重视。构建和谐社会,政府部门必须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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