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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除名"说明作协淘汰机制失灵
www.fjnet.cn 2009-07-12 10:07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国作协7月9日发布公告,取消李凤臣、赵立山、王月喜、王剑、王宁等五人中国作家协会会籍。中国作协新闻发言人陈崎嵘说,“中国作协的会员应该说是有淘汰机制的”。(7月10日《北京青年报》)

  取消李凤臣等5人的会籍,确实说明中国作协有淘汰机制,但纵观这些年中国作协除名或劝退的情况,人们发现,要么是被除名或劝退者政治上出了问题,要么就是其行为触犯了法律。像这次被取消会籍的李凤臣,在任山东省商河县委书记时,有“诗人官员”之称,曾出过多本诗集,但他贪污受贿1300多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一个会员,写不写作品没关系,只要政治上不出问题,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无丧失会员资格之虞,这样的淘汰机制,即使有,也是严重失灵。因为淘汰机制失灵,致使一些人混迹于作协,将作协当成了“名利场”。于是,我们看到,有的会员多年没写过像样的东西,有的会员将别人的东西稍作改动署上自己的名字发表。比如,新疆籍会员遥远,去年被证实抄袭他人作品,可事发后,尽管新疆作协将其除名,但中国作协时至今日,仍没有将遥远除名。不光遥远没有被除名,中国作协至今还没有因抄袭而除名的先例。

  作家的会员资格,是通过作品获得的,如果作家没有了作品支撑,其会员资格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基础。一个没有作品的会员,或者严重抄袭的会员,不被除名,其实暴露了作协会员资格事实上的“终身制”。这些人的无为甚至下流,既遭到了读者的声讨,也让一些作家感到耻辱,郑渊洁等作家更是愤而声明退出中国作协。

  认定一个会员是否写作不难,认定一个会员是否存在抄袭行为也不难,难在作协不忍对那些丧失会员资格者动真格,难在作协总是掩盖“家丑”。淘汰机制失灵,则中国作协必然鱼龙混杂,必然让一些不够资格者混迹其间,这既不利于作协的净化,也不利于作家多出精品。(张铁鹰)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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