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会有各种各样的情绪,不管党内党外,对那些滥用职权搞腐败的官员和为富不仁、取财无道的富人,愤慨乃至仇恨是正常的。因为他们是害群之马,既损害了公众的利益,也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但不讲事实、缺乏依据的情绪化却要不得。情绪化,其实意味着人被情绪左右了言行,通常会失之偏颇。比如,现在弥漫在网络间的仇富、仇官心态,就很有些非理性的情绪化。
相关的例子有很多,如果要以较近的新闻为例,那就是杭州飙车案和邓玉娇案。先说前者,飙车撞死人,触犯了法律,就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这本来没问题。可是,不少媒体和网络的评论,却把矛头指向了“富二代”,似乎有钱人家的子弟,便是恶少。再说后者,邓玉娇固然令人同情,邓贵大确实死得不光彩。但是,许多评论把邓玉娇称为除暴安良的“女侠”“女英雄”,甚至有网友说邓贵大死得活该、死有余辜。这些评说,在涉案人员脸上贴上了标签,充斥着仇富、仇官的情绪。冷静想一想,不难知道,审理、判断飙车案、杀人案,不应该过多渲染“富”和“官”的身份。
一个“仇”字,让人感慨。仇恨这个字眼,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极左年代,我们并不陌生。改革开放以后,我们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很少听到这个“仇”字。可是,近年来,为什么仇富、仇官心态会漫延呢?对此,确实应该认真分析。
客观地说,一些富人为非作歹、部分官员贪污腐败,甚至还存在着官商勾结、寻租权力的现象,这正是导致仇富、仇官情绪产生的根本原因。在情绪化的左右下,矿主、开发商、老板、城管等等,都成了标签式的贬义词。而且一些人似乎天然地对政府不信任。比如,只要政府部门公布各种事件、事故的调查结果,总有人出来表示质疑。如果这种质疑是建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事实依据,那是有益的舆论监督,值得鼓励。但有些人却是不管政府部门说什么,都毫无根据地质疑和指责。这,正是情绪化的表现。
对于这种情况,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首先应该正视,而不是委屈。一方面,要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另一方面,要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坚持信息公开,诚信行政。此外,还要从制度上确保人大、政协、媒体、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得以有效进行。
同时,公众尤其是网民,要客观、公正地看待富人和官员,那些通过劳动、智慧致富的公民和执政为民的官员,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情绪化的仇富、仇官心态是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对富人讲社会责任、积极投身慈善事业的举动,不妨给点掌声;对政府部门诚恳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改进自身不足的进步,应该加以肯定。
比如,对上海莲花河畔景苑的在建楼房倒覆事故,上海政府部门包括闵行区委区政府表示,要兜底翻、彻底查、决不姑息。不管涉及到什么问题,要一查到底;不管涉及到什么单位,要一追到底;不管涉及到什么人,要一究到底。这种态度,总是值得赞赏的。( 冯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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