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有媒体从重庆文科状元何川洋的家长处获悉,北京大学招办主任刘明利给他们发来短信称,北大已研究决定,按照教育部文件,无法录取何川洋。对此消息,网友的态度却截然相反,有人同情何川洋,希望其能被正常录取;也有网友为北大此举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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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能否多些人性化考虑?
■枭沫
得知北大拒绝录取自己的消息后,新闻中说“他难过得说不出话来”。同样,笔者也是对他的难过感同身受。
不可否认,何川洋更改民族身份,确实是不应该。为此,其父母已经受到严惩。其父作为招办主任已被免职,其母作为组织部副部长已被停职。据何川洋的母亲表示,父母3年前犯下的错误与孩子确实没有关系,那时何川洋才14岁。一个14岁的孩子,没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对更改户籍这等违纪的事又怎能负责呢?既然父母都已经为他们所犯下的错误付出了代价,为何还要株连孩子呢?更何况,正如读者所说,即使是某学生高考作弊,作弊学科成绩为零,但这并不影响其他没作弊科目的得分。同理,即使是取消何川洋的民族加分资格,还原他原始分———659分,他也仍在北大的录取范围之内。
但为何北大却还拒录这名四川高考状元呢?是北大意欲维护高考公平吗?恐怕北大此举更多的是想要卸掉身上的舆论压力吧。作为一昔日也是高考考生的人,笔者能深刻体会到莘莘学子为了高考所付出的汗水和艰辛。甚至,何川洋能够取得659分的高分,他所付出的努力也必然多于普通考生。北大拒录何川洋,难道这不是对个体的漠视?这种做法是不是少了些人性化?
当然,高考公平仍需维护,但是不是牺牲一个何川洋就能让高考环境从此彻底清明?君不见前不久浙江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考生公示名单因为太简略而被考生家长质疑后,不但没有更正,反而索性将上年度详细信息予以删除,此后更不再回应此事?这说明高考加分不透明才导致腐败。整个高考加分机制的错,却要压到何川洋身上,这公平吗?
没有过错的学生,却要承受最重的惩罚,这不公平。北大在处理是否录取重庆状元这个问题上,难道就不能多点人性化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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