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患者,但不能纵容“医闹”
www.fjnet.cn 2009-07-03 作者:吴立成 来源: 福建日报网 我来说两句

福建省三明市第一医院医生李某几天前从病房的五楼跳到四楼的空调外挂机上,然后再跳到三楼的平台……惊魂未定的他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当时看到死者的家属冲进来,我害怕极了,想到前几天南平医闹可怕的场景,我无路可逃,只好从窗户跳下去。”(7月2日《中国青年报》)

南平医闹事件余声犹存,三明又现“医闹”围攻医生,医生被迫跳楼自救新闻。“医闹”现象令人震惊。如果三明的医生在“跳楼”中不幸出了意外,不知道我们又如何面对?

必须正视的是,医闹现象、方式与手段,正在不断被复制和传袭,呈增长趋势。医闹似成被“宠坏”的孩子,几可“为所欲为”而免受社会道德制约和法律制裁。

一些“闹”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的赔偿,医疗过程本身和事实真相反被淡化。更值得担忧的是,这似乎得到某些部门与部分民间舆论的默认,甚至是有意无意的纵容。

医患纠纷中,打医疗纠纷官司需要大量的财力和精力,非一般患者所能承担。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多是卫生系统的下属机构,其公正度与公信力未必能获得患方认可。有评论呼吁建立独立的第三方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显然值得期待。但上述原因,不应成为医闹的理由与依据。

医疗纠纷中,一些医院为保全声誉、息事宁人,往往采取“花钱买平安”的做法。相关部门也因担忧引发更大群体事件,而让医院满足患方未必合理的要求。这导致医疗纠纷从一开始就未能纳入正常的 “法制”轨道。“医闹”在医院明确违反相关法律的行为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一些人事后被免予追究责罚,更助长了“医闹”的气焰。显然,医闹现象最近在南平市的表现,与当地政府和医院处理不当有一定关系。

个别医院和医生的医德确实让人失望,但是我们毕竟需要医生的服务。让医生生活在医闹的恐惧中,绝非我们的期望。首先,不能让任何行业的人在恐惧中工作;其次,没人愿意让一个战战兢兢的人为他开方、取药,更不会有人希望在手术台上让一个带着恐惧的医生在我们的身体和器官上动刀。

医闹固然有值得同情的地方,医院也有很多痼疾积弊需要改革。如果医疗行业得到群众的普遍同情和尊敬,医闹是很难闹得起来的。医生是知识分子、技术人员,是为群众服务的。这类行业的人员本身并没掌握强有力的管理手段,一旦被认为失去职业的操守,没有整个行业的操守作为底气,没有群众发自内心的尊敬作为靠山,难免成为一些利益诉求觊觎的对象。对此,医疗行业和类似行业应进行足够的反思。

但把 “看病难、看病贵”的所有罪责全部加在医院和医生头上,并把这些不满情绪作为支持 “医闹”的动力和理由,只会加剧医患紧张关系,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医院“暴力维权”屡屡发生并在民间得到某些同情,当然是医疗行业的耻辱,但无疑也是文明、法治的一种耻辱,政府、社会与媒体都应该为此深思与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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