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潮州市中级法院6月30日对一宗利用某移动公司手机通话话费结算技术漏洞透支话费,以拨打国外声讯台获取回扣牟利的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方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同罪判处闻海灯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6万元(7月2日《广州日报》)。
方飞恶意透支话费近90万元,获得国外声讯台的回扣是2万多元,一审判决的结果是无期徒刑。
如果严格按照盗窃罪来追究,盗窃90万元判处无期徒刑应属合理。问题是,手机用户透支手机费,可以看做是盗窃行为吗?既然你移动公司允许客户透支,那么当然就有欠费不还的可能,这是明确可知的风险。为何客户欠费数额一大,就可以盗窃罪论处呢?确实,方飞不是一般的客户,他有利用恶意透支功能牟利的动机和行为,但他利用假身份证大量开户,都是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的,移动公司应该为此承担失察责任。而一旦开户成功,那么方飞的透支欠费行为是否算做盗窃就值得商榷。
更何况,透支欠费数额之所以如此巨大,只因拨打国外声讯台,声讯台才是真正的盗窃者。而声讯台的天价收费,恰恰是由移动公司来代扣的。通常的情况是,声讯台与移动公司合伙起来骗手机用户,回复一个短信或者回拨一个电话就是几十上百元,甚至成千上万元。这一次,情况依然是这样,声讯台借助移动公司骗取了多达90万元的高额话费,移动公司本指望拿一笔不菲的中介费,却不知道方飞与声讯台背后另有合作,移动公司“聪明反被聪明误”而已。换言之,如果方飞的盗窃罪名成立,移动公司自己至少也应该是从犯,没有移动公司的代扣制度,移动公司就不用按照代扣协议支付国外声讯台任何费用,高达90万元的损失根本就不会发生。
移动公司长期与国外声讯台合作骗取客户都是正常的商业行为,而客户与国外声讯台合作骗了移动公司一回就是无期徒刑的大罪,这公平吗?只许移动骗客户,不许客户骗移动,真是怪事。(止凡)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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