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晚8时20分,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接到群众报警:一辆牌号为苏ATH900的黑色别克君越轿车在江宁东山街道岔路口金盛路失控,狂飙1400多米,沿途撞倒9名路人,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轿车。其中,3人当场死亡,两人抢救无效死亡,另外4人正在江宁区医院救治。(见7月2日《新快报》)
一辆开起来还算比较体面的别克君越轿车,制造了一起马路惊天惨剧——司机醉驾之后,一路夺命狂奔,致使5人当场丧命,4人受伤,现场惨不忍睹。如此罕见的酒后肇事,震惊世人,那么,谁是导致5死4伤的马路杀手呢?这个问题看起来简单——无非是肇事司机呗,我看不是,且听我道来。
据悉肇事男子名叫张明宝,个体施工队负责人,在他的名下有3辆车,分别是小型客车、宝来轿车和别克轿车,可见其还是一个有头有脸的小老板。肇事的那天晚上,在喝了七八两白酒之后,张明宝带着醉意照样启动轿车,明知脑子已不听使唤,为什么还照开不误呢?看了其斑斑劣迹之后,答案已显露出来,据统计,三年来,单是其名下宝来车的违法记录就80次之多。其违法行为遍布南京、江宁、高淳、淮安等地,而他在宁高高速多个地点的超速行为,更是一抓一大把。
前科如此之多,居然逍遥于法外,难怪闯下这起不可饶恕的大祸呢。可以肯定地说,这是肇事者侥幸心理在作怪,因为每一次违法驾驶之后,只要交纳罚款了事,从而逢凶化吉,交管部门只要收到罚金,哪管你违章多少次,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滥罚制度纵容了有钱人的恶行,什么公共安全早已抛在脑后。试问,违法80多次,这样的驾驶员属于典型的马路杀手,有关部门为何不吊销其驾驶证?如此目无法纪的司机,这次不闯祸,下次还会闯,只是迟早的事情。透过现象看本质,谁才是5死4伤的真正马路杀手?除了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我们究竟还应该反思什么?(李忠卿)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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