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絮扰民,无人能解?
“我们只受理因规划、建设需要的移树申请,这种居民和物业要求移树的,我们没法受理。”面对飘絮扰民问题,厦门市思明区绿化办副主任艾火庆如是说。艾主任还表示物业没有做好提前打果、防止木棉飘絮的工作,是物业的管理失职。但物业却反问记者:我们有权利处理这些树吗?(6月30日、7月1日《海峡导报》)
站在部门立场,这些说辞,似乎也反映了他们一些为难的地方。可站在居民的角度,无论是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标准,还是以解决好群众最实际最关心问题的要求来衡量,负责人所说,好像又都不对,而且,还有推诿扯皮、踢皮球的嫌疑。
按照道理,既然飘絮扰民,既然这么多人有意见,据了解,已有近400户居民签名要求移树,那么,作为主管部门,显然应听民意、顺民心,积极协调、帮助解决才是。如果从美观考虑,不想移树,那是不是也应该找到其他的方法,解决群众的这一苦恼?
首先,规章制度是死的,为了居民的日常生活,规章制度能否依据实际需要而灵活操作、特事特办?其次,即便移除树木行不通,可否退而求其次,比如,组织人员提前打果,或者是打上药物使其不结果不抽絮等。再说了,实在你们没办法,难道不应该赶快向上级反映,找到处理的办法吗?
无巧不成书,记者调查发现,在湖滨一里到四里一带,园林绿化部门直接管治下的木棉,同样存在飘絮扰民问题。而这一带没有小区物业,这里的木棉是归园林绿化部门管理的。按照艾主任的逻辑,这算不算绿化部门的管理失职?相关管理人员是否应该受到问责与追究?
说一千道一万,只要主管部门尽职尽责,多用心多尽心,办法就总比困难多。望绿化部门能以积极的姿态,回应市民的殷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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