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16日公布了2008年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情况。有细心读者从公开数据中发现,一个编制为72人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每年从增值收益中扣除的管理费超过2000万,而管理费用列支的则是公积金中心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保守估计人均超过27万/年。(6月18日《京华时报》)
尽管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在回应中坚称,公积金管理中心工资参照公务员标准由市政府统发工资,月薪不超过4000元,但这番辩解既牵强又苍白——如果不是用于畸高的年薪,那么,这2000万究竟是如何被分割的?若以人均月薪4000元计,27人的总年薪不过130万,那么,剩余的1800多万哪里去了?显然,拿这样笨拙而又不能自圆其说的辩解应对舆论质疑,真是侮辱公众的智商。
诺奖得主弗里德曼曾精辟地论述过花钱的四种模式:“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最为经济;花自己的钱给别人办事,最有效率;花别人的钱为自己办事,最为浪费;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不负责任。”如今看来,“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不负责任”的确是洞悉人性本能和体制弱点的至理名言。
公积金姓公,是公民交付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公共资金,善待它,让其增益,是其基本伦理,而不能把它当作唐僧肉,恣意蚕食,甚至鲸吞。
遗憾的是,不独公积金,其他公共资金,同样存在类似怪象,比如,2007年的交强险年度经营报告显示,实际赔款为44亿元,经营成本却高达141亿元,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用29亿元。经营成本竟然比赔款还高,真是咄咄怪事!再举一例。据报道,根据5月5日社保基金公布的2008年年报,社保基金净亏损近400亿元,其管理人报酬却由2007年的6.2亿元升至8.6亿元,基金管理人员多拿报酬近四成,这又是一幕让人窒息的怪象。
当务之急最需要做到的就是,我们的钱不能由那些管理部门做主,如果确乎需要由相关部门代为管理,也要让公众有机会加以监督。公开透明是最好的监督方式,相关管理部门最明智的回应方式应该是巨细靡遗地公开所有的管理支出。公众有知情权,他们有权利知道这些钱到底是不是花在员工的工资和福利上,有理由知道账面的明晰,知道款项的来龙去脉以及具体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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