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商场”,岂容官员串场?
www.fjnet.cn 2009-06-03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建设局局长周广玉,个人资产上千万元,拥有18家公司,涉及房地产开发、典当、担保、制药等行业。 近日,他因受贿691万元、贪污31万元、挪用公款1100万元、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39万元,被泰安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9年06月02日10:11 来源:《检察日报》)

  中国的现时的一些官员虽然未进什么哈佛之类的名校深造,头上也没有什么博士的光环,但是敛财的手段却实在了得,泰安市岱岳区的建设局局长周广玉,就是其中的一位“皎皎者”。虽说其充其量也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处级干部,但是人家却能一边当着共产党的官,一边经营着自家拥有的18家企业,你看,这个“本事”能说小吗?

  周广玉的“高明”就在于其利用做官所拥有的“权”,挪用大笔公款,用他人名义注册成立或购买多家公司,进行非法经营。然后,再通过这些以他人名义注册的公司、用“搞工程”等间接方式变相收取贿赂。周广玉就是如此这般的以“官”养“商”,以“商”洗钱,在官场和商场两个“场”中,快快活活地潇洒了许多年。

  时下,周广玉是已经机关算尽成了阶下囚了,但是在“地大物博,人才众多”的中国,官场中“亦官亦商”且游刃有余的“高人”,恐怕绝非周广玉一人。如果说在现今的中国,只有山东泰安的周广玉在“亦官亦商”,肯定没人信;如果说各地官员“亦官亦商”者绝非仅见,公众肯定信。

  官员在“官”“商”两个场子里串场,以权谋私、以权牟利,违背了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违反了党纪、政纪,有的甚至严重触犯了法律,败坏了清正廉洁的风气,给党和政府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如果对官场中“亦官亦商”者不予严肃整治的话,风何以清?气何以正?政何以堪?还谈何“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共产党人与那些“千里来做官,为的是吃穿”“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腐败昏聩的官员还有何两样?所以,为国家计,为人民计,为事业计,为法纪计,我们在周广玉的案子曝光之后,还应该再好好查查全国各地还有多少官员仍在“亦官亦商”?或处治以纪,或绳之以法。

  当然,官员“亦官亦商”都有很深的隐蔽性,有的还是善于伪装和“潜伏”的老手,这就决定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但是,我们在查处此弊之同时,不妨先清理一下眼前公务员另一类“亦官亦商”的情况。现时一些公务员既身为政府官员,又在一些事业和企业单位任职,由此而酿成腐败案者已屡有发生,如,前些时媒体所报道的彭策新,他就是一边担任省新开铺劳教所所长,一边又兼任 湖南开关厂厂长,结果利用职务之便,在基建业务安排、工程款拨付、房产项目开发、公司合作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达人民币217.47万元。如果,他只为“官”不兼“商”,他想捞这么多钱恐怕就没这么容易。所以,对公务员在事业和企业兼职坚决地下禁令,坚决地说“不”,也是防止官员腐败的有效途径。(于景宁)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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