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产最重要的莫过于安全,因此,煤矿安监工作丝毫不容松懈。这固然是人人皆知的道理,然而,在某些地方,煤矿安全细则尽管被挂在了墙上,安监岗位也是人员齐备,守则清晰,但是,其中却依然存在着不少的“人为”隐患,看了着实让人担忧。
比如,近日发生在湖南娄底的48名安监人员集体辞职事件。
如此众多的安监人员集体辞职,无疑是给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出了一道难题。煤矿生产离不开安全监管,而作为防控和监督煤矿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安监人员的辞职离岗无异于高速公路被去掉雷达与影像探头后任由车辆运行一般危险。煤矿生产必须安全,而生产缺乏监管又如何能够确保安全?
据报道,这48名安监员集体辞职的理由是,“工作缺乏安全感”。一方面,因事关财产和矿工生命安危,社会对安监人员的思想和素质要求较高。另一方面,安监人员的待遇却普遍偏低,尤其是与矿工落差明显。此外,还有日渐严厉的矿山安全问责制度使得安监员心理压力过重……如此等等,不甚复杂,却是矛盾。
关于这则事件,有人在某网站上发表评论,认为辞职者行为极端,借机“要挟”。果真如此么?我看未必。“集体辞职”的做法固然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也未必就是有“不法”目的。从根本上讲,正是积年累月的“矛盾”得不到解决与疏导才导致今天的极端结果。是不是?我以为,除了解铃还需系铃者之外,社会对矿山安监工作的重新认识是非常必要的。
就事论事看,这48名安监员的本意并不在于想“离岗”,而是要求一个恰如其分的“社会认同”。如何化解?满足“公平待遇”是关键。有关方面可以排查一下,目前,“闹”离职的安监人员的待遇是否与他肩上重要的“责任”相对应?报道中所说的安监人员“转行”做煤矿管理人员获得50万年薪的事例,是否存在?如是,谁也不能再指望他们抵抗“诱惑”,安贫乐道了。
毫无疑问,处理好此次煤矿安监员集体辞职事件,既有赖于湖南娄底有关方面的实事求是的举措,也需要全社会尤其是国家煤矿安监主管部门积极认真的态度。就最近一两年来看,频繁发生的,或大或小的煤矿安全事故无一不在警示我们,当前,煤矿安全形势依然紧迫。未来,安全监管必须加大力度。因此,尽快平息此次“辞职”事件,迅速恢复煤矿安全监管秩序不仅迫在眉睫,而且马虎不得。 (靖普)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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