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据杭州市实行网络实名法规已经20天了,但目前还没有具体可行措施,网络实名遭遇尴尬。
一个月前,杭州市人大常委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个要求“网络实名”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颁布一个月来,却遭遇种种尴尬,被冷落搁置在一旁。到目前为止,杭州市还没有具体可行的措施,网络实名,到底是该还是不该?
显然互联网早已成为现代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互联网的深入,网络开始显示出其对社会生活的种种影响,网络的舆论力量让很多人始料未及,从开始的虐猫事件到孙志刚案,从华南虎事件到现在的杭州飙车案,无处不显示着大众网民的舆论监督力量,网络不但在大众之间成为重要的沟通方式,也成为了政治生活贴近民众的重要手段,08年6月20日,国家主席胡锦涛通过网络了解民声,随后温家宝总理与网民对话,并且不少省份的人大开会时引入QQ讨论,这些充分显示出网络的巨大优势,那么现在“半路杀出”的网络实名到底会对网络舆论产生怎样的影响?
笔者认为,网络实名大可不必,据笔者所知,在国外很少有网络实名的硬性要求,网络实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言论的自由和真实,近年来,诸如陕西周老虎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南京周久耕事件、温州“购房门”事件,皆是借助匿名网友的暴料,匿名也是对揭发者的有效保护。如果硬性要求实名,那么这些深藏在风光背后的丑陋就可能永远成为秘密了。打个简单的比方,在各种选举时,我们大多都用匿名的票,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表达投票人的意愿,虽然忠言逆耳,但很少人面对质疑和批评是能够坦然接受,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为了真实的表达我们的意愿,网络实名不要也罢。“实名制只能是提倡,不能用立法来强制推行。”浙江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事实上,网络实名在实践上也存在诸多不可行,在过去的一个月里,条例规定的“登记有效证件”没有得到具体实施,大多数网站只是要求用户名,邮箱,注册账号等,并没有要求注册用户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准确核实网民信息在操作上也很难做到,“我们怎么核实,是让网民来我们网站当面验证,还是在注册时要求网民真实填写相关信息?目前还没有细化的规定。”杭州当地一家网站的负责人表示。
立法的初衷是规范网民行为,防止给他人造成伤害,杭州市人大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说话者必须对自己的言语负责!过去许多网民采用极端的语言攻击他人,窥探别人的隐私,给他人造成巨大损害,所以通过立法来规范网民的行为。”笔者认为,虽然网络实名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网民的行为,但这是要以牺牲言论监督的自由和真实为代价的,相比而来,这个代价是巨大的,是得不偿失的。
邵志择认为,网民发表的意见有一些谣言、语言暴力等问题,但毕竟是极少一部分,守法的网民是占绝大多数的;对于喜欢造谣生事的网民,可以通过刑法等法律追究其责任,如果为防范极少数人的不良行为,而让全体网民“收缩空间”,这样做会不会“矫枉过正”呢?
因此在这个越来越民主的社会里,让我们自由的表达言论,让民主的阳光洒向每个人。网络实名,千万别让言论沦为现实的奴隶。(张启山)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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