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有关问题有了统一规定。许多小学生的家长因下班晚不能按时接孩子,一些小学便成立课后看护班,今后这种课后看护班将被允许收取一定费用,但每生每月不得超过8元,看护时间最晚至17:30。(5月16日《沈阳晚报》)
学校收费一直是社会关注,家长关心的热点,有些费该收,该收的应该有标准;有些费不该收,不该收的一个子儿也不能收,收了也违法。
当然像小学生课后看护费这样的费可以收,但收费既要有标准,更要有诺言,还有要有教育内容,收了费既需看护好孩子,更要将课后看护孩子的内容扩展,让看护贴近孩子,贴近实际。
如今社会,竞争激烈,父母都要为生活和工作奔波,难免错过接送孩子的时间,当然一时半回学校老师奉献一下还行,时间长了,加重了老师负担,也给学校管理带来了难度。要让课后看护孩子法制化制度化,少不了交费,交费后家长也就名正言顺的将孩子放在学校,下班后可以再去接送孩子。但看护期间的教育也正是看护老师要给孩子所弥补的。
学校收了费,能否看好孩子本就值得怀疑,就是在正常上课期间,也由于管理疏漏或者缺乏责任心,也让家长不放心。何况是课后?课后老师是不是“人在曹营心在汉”,或者是收费时理直气壮,收了费对孩子却是不闻不问,冰冷狰狞。如同看羊人,将其关在教室,只顾自己干私活睡大觉。
既然收了费,前提是看护好孩子,同时要组织一些让孩子安心并喜闻乐见的小游戏,或者给他们讲故事,看电视,或者组织一些兴趣班,根据孩子各自的特长安排绘画、手工、体育等课题。如此看护孩子不能只是简单的停留在看和管上,而应该扩充看和管的含义和内容,让爱在心头,落实在孩子身上,同时不能少了教育内容,应该让教育的内容扩展到课后,那家长才觉得费交的值交的好,孩子也爱在课后留下来。这样,学校的教育理念就会得到社会的认可,收费就不会有多难。(白峰)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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