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司法厅厅长刘作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自己并不主张追究大地震后的建筑质量问题。原因之一是,除了高强度地震作为不可抗力之外,大规模校舍垮塌的问题出在建筑设防标准,规范存在不足,这就不是哪个人的责任。(5月6日《瞭望东方周刊》)
此消息在“5·12”一周年前夕披露,且由当地负责司法工作的重要人士发出,其造成的声响和动静,可想而知。对于是否追究地震中一些建筑质量的责任,一直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对于这种争议性较大的问题,很难通过一两次采访或新闻报道,就可以平息争议达成共识。
在各大门户网站的留言跟帖板上,针对这条新闻,有众多的留言,其中不乏尖锐的质疑和批评声音。这至少说明了一点,在这个时间节点,过于断然地表态“不追究责任”,还为时为早,也过于满,很难取得社会的广泛认同。而一个争议点较大的事件,如果不做详细周密的准备和论据充分的说服工作,而强要公众接受,是颇为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引来争议也在情理之中。
不带感情色彩地看,刘厅长在接受采访时所举的许多论据,都有其一定的价值和意义。包括“垮塌房屋,95%建筑于1995年以前,其中又有50%建筑于上世纪80年代”,“地震相当于5000余颗广岛原子弹同时引爆”,“大规模校舍垮塌的问题出在建筑设防标准,规范存在不足,”等,都可能支持他得出“不主张追究大地震后的建筑质量问题”。但这里面是否真的就百分之百不存在被天灾掩盖的人祸问题?我想没有人敢斩钉截铁地来回答这个问题吧。民众甚至可以接受包括年代久远,涉及的人员关系不清,不好再彻查之类的说辞,但决不能接受将一切都打包交给地震来扛的解释。
目前,灾后重建工作正在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着,有关部门也以高标准和“零容忍”的态度对待新修的公共设施。希望有关部门,不要先急着表态,而是依法组织调查取证,让天灾的归天灾,让人祸的归人祸。厘清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稳定灾区人民情绪,激励灾区人民重建信心和告慰死伤的人民群众,只有利,没有弊。(新京报 曾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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