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戴家干24日指出,今后的高考制度将包括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评价,以改变“一考定终身”的考录方式。(相关报道见11版)
“一考定终身”确实是现行高考制度的一大弊端。从某种角度上看,正是在这种僵化的考试模式下,多年来,我们的高考才逐渐走向了“应试”。因而,改变“一考定终身”,引入“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评价”高考改革尝试,是值得欢迎的——至少,其改革的基本大方向并没有问题。但接下来的问题是:仅仅方向正确,是否就能确保这一改革一路走好,顺利抵达我们预先设定的课改、教改目标?从目前许多地方新课改高考的经验来看,答案恐怕并不那么令人乐观。
比如说,对其可能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压力的担忧。为现行高考增设“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评价”,一考变多考,“一考定终身”当然很大程度上被改变了,但“多考”势必又潜在着增添学生备考的压力——毕竟,“多考”的引进,并没有根本改变目前统一命题高考在整个高考制度中的核心位置,前者仍只是一种附加辅助性的考试。
而更为令人担忧的是:作为新课改高考一部分的“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评价”,拿什么保证和维护它测试、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和社会公信力?“学业水平测试”也好,“综合评价”也罢,虽然从形式上看,都显得很有教育素质,但在现实的把握中,其在程序上难于客观衡量、准确操作的缺陷,也是明显的。这种情势下,加上目前教育管理体制固有的一些缺陷,以及在许多公共领域法治秩序不彰的现实,所谓的“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评价”能否真正名副其实?
应该说,在这方面我们是不乏教训的。比如,高考加分政策在许多地方被层出不穷的弄虚作假、伪造作弊行为,搞得千疮百孔。其实,从政策初衷上看,这些高考加分政策,与“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评价”的高考改革尝试,在内在精神实质上是一致的——如“体育特长”、“二级运动员”实际上就是一种“综合素质”评价。那么,在教育体制大环境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如何能相信,曾经在高考加分政策上出现的问题,不会在新课改高考中卷土重来呢?
就此而言,新课改高考要想在推进高考公平、教育公平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好,形式上是否改变“一考定终身”,并不是最重要和迫切急需的。而真正迫切急需的是,我们能否为高考改革的推行,首先创造出一个令人信服、足以赢得社会信任的教育体制环境。
教育是公平的事业,包括高考在内的教育考试的公平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但社会公平的确立和构建,不可能孤立而为,尤其离不开基础性的公平秩序来为它奠基。而在我看来,上述的这样一个能够赢得社会信任的教育体制环境,正是高考改革所必须依赖的基础秩序。否则,在这样的基础秩序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之前,改变“一考定终身”的高考改革,意图虽好,恐怕将行之不远。 (张贵峰)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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