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午,郑州市警方按照“专业程序”,将收缴的40千克砒霜和其它危险品移交河北专业厂家销毁。据悉,危险化学品的销毁比购买还贵,此次销毁共花费10万多元。(4月23日河南商报)
不要说吃了,就是摸着、闻着,都可能带来致命危害,砒霜之毒可见一斑。因此,负有监管职责的警方,都将其当作烫手的山芋,尽快出手,以绝“祸根”。同时,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对危险化学品的销毁,必须由“专业厂家、专业设备、专业人员”按照“专业程序”进行,而郑州目前并没有此类“专业厂家”,因此,花费10万元,将这批危险品远送至河北厂家加以销毁,既是履行法定职责,又维护了社会秩序,自然无可非议。
但是,凡物皆有利用。40公斤砒霜只能是“死路一条”,还是令人不解。我上网查了一下,砒霜又称三氧化二砷、亚砷酸酐,是一种白色团块或晶状粉末,本身无臭,但有剧毒。在医学上有刺激骨髓的功效,常与铁制剂合用,作治疗贫血的药物,或被用于生产玻璃、搪瓷,提炼纯砷,制造金属和砷化物,并可用作杀虫剂、除草剂和织物媒染剂。
这样看来,被收缴的砒霜远没有完成它的“人生使命”。由此我想,能否建立收缴危险品回收机制,或者通过警方的变通处理,将这批砒霜再转手供货给有需求的医疗卫生部门或农药生产厂家,这样做,既能让这些危险品发挥应有的效用,又能减少销毁而带来的行政成本。当然,这样做,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履行严格的手续,并有其它执法机构参与和监督,否则,就可能使这些危险品再次流入社会,危害民众。
遗憾的是,目前各级警方对这些危险品,都是按照“购毁两条线”来处理的,即商家负责采购,警方只负责销毁。在没有政策和法规支持的情况下,警方宁愿少一事,也不愿多一事,宁愿将其白白销毁,也不轻易将起移作他用。
建设节约型社会要求我们:行政也要讲成本。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杜刚建曾说过,“中国是全世界行政成本最高的国家”,而在畸高的行政成本中,有没有郑州警方处理砒霜的10万费用?看到花费巨大人工和财力生产出来的砒霜“出师未捷身先死”,我就觉得有些可惜。(叶传龙)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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