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证明”与人性化理念相悖
www.fjnet.cn 2009-04-24 09:24 来源:武汉晚报
我来说两句
争鸣>>>“生存证明”是必要的制度设计
近日,广东省社保局开始审验2009年度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为了防止有人冒领,规定要求离退休人员必须进行生存资格审验,为自己提交一份“生存证明”。(4月23日《广州日报》)
因为离退休人员人群庞大,老年人身体状况不稳定,社保单位根本没有足够的人力和精力进行密集走访和个体排查,对离退休人员进行“活着”确认,确实是情非得已。让养老金领取人自证“我还活着”,虽然有点“谁主张谁举证”的思维方式,但个中别扭是显而易见的。
让一个活人自己证明自己活着,学究气一点,叫做“制度性羞辱”,是对权利的轻视,亦不排除有懒政的嫌疑。这种被诟病为行政无能的管理方式,理应另寻更科学合理的管理行为予以破解。一个人,是死是活,本该不是一个难题,因为无论医院死亡证明、殡仪馆火化安葬许可还是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登记,都能证明这一点。那么,最简单的方式就是社保单位能和这些单位建立信息联网制度,将离退休人员信息互联备案,从一个人死亡进入殡仪馆开始,其信息就应由民政部门传递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再传递到社保管理部门,从而终止这个人的养老金发放。
在信息技术发达的今天,要做到相关信息联网共享以破解“生存证明”的尴尬自然不难,关键在于有关部门是否有这个决心和考虑。现代行政服务伦理要求的是“以人为本”的理念,干什么都讲求人性化。而“生存证明”明显与之相悖。对政府而言,只要有心办事而非怕揽责上身,更多更好的办法总会想得出来。(张兮兮)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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