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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后高等教育改革从放权再出发
www.fjnet.cn 2009-04-09 15:25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学生宿舍 资料图片

  日前,山东省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严禁在校大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禁止大学生租房早是旧闻,山东教育部门再次“发难”将租房之争又推到公众圆桌上。

  高等教育诸法并无规定学生必须要入住学校,高考恢复后我国高校教学住宿设施短缺,学生基本上不住校,而随着高校教育的发展,不少高校已经开始建商品房出卖,住宿设施自然不缺,一些确实资源短缺的学校也是采取租赁等方式让大学生入住,这点体现了高校对大学生的生活关怀,但并不能否认大学生有拒绝学校集体宿舍的权利。

  学生公民进入大学,是否将自己的自由居住权利让渡给学校的管理?大学生通常的入住只是基于方便与学校的生活关怀,并非学校的管理权限。当学校的住宿管理权与公民自由居住权相冲突时,任何的学校的管理规章若与宪法确立的自由相悖应属无效。

  对于教育部门限制学生校外租房、结婚、买电脑,著名教育实践家刘道玉称,这属于教育部的“法盲行为”,倘若以限制大学生校外租房争辩,意味着大学将剥夺学生公民至少3年以上的自由居住权!奇怪的是,美国不少知名大学提供住宿能力有限,不少学生却为了争夺学校的一席床位而用尽心思,而我国一些高校床位充足的多,为何大学生大面积离校租房?

  对于高等教育,放权尤为重要。众所周知,教育发达的美国等国,教育部的权利一个比一个小,而我国教育部门却越来越操心,刘道玉早在任武汉大学校长时就悟出了“教育部门有为,大学就无为”的道理。教育部为何如今还在梦中?

  教育部门不放权,大学个性不可能形成,教育改革探索也将无从下手。放权首先要从放权学生开始,然后放权大学成为较独立的“自治体”,这样,大学才不会是“千篇一律”,学生才不会“万人一格”,而地方教育部门连大学生租房都要禁止,不论行为是否合法合理,都容易异化高等教育。

  八十年代,以“宽松自由,注重人的自由发展”为趋向的教改,在一定范围迎得了成功,也得到了广大知识分子与在校学生的认同。而九十年代后大学不仅不再放权,反而异常的“集权”。在这种计划经济时代沿袭下来的计划教育的侵蚀下,我国大学已经远离了“大学”。

  没有个性的发展不可能有深厚的建树,没有自由的环境,人的发展就不可能达到最大化。正如马克思所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前提”,社会主义的教育制度的设计,应该体现道义上的马克思主义,以人的解放为核心,而不是以束缚人为原则。

  应该懂得,一个民族对待教育的态度,比一个民族是否拥有丰富教育资源,更能展现一个民族文明的程度。尊重并正确的引导教育,可以不断的汲取建构在民族“血泪”基础上的经验教训,最大程度的利用世界各国的文明成果,有效的避免误区与错误,从而能够避免未来发展的灾难。

  进入二十一世纪,不少学仁对高等教育的建言献策,此次两会也有代表向教育部门发难,可见世人对教育的关注。抛开大学生租房这些鸡毛算皮,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之际,我国的教育决不能再走回头路了!(张军兴)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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