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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福剑连《婚姻法》都不懂吗?
www.fjnet.cn 2009-03-30 07:50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我写评论是对事不对人,对那些丑恶的社会现象,眼睛里绝对不揉沙子。即使是本家毕福剑犯了严重的错误,也照样猛烈炮轰不留情。欲知详情如何,听我娓娓道来。

  《齐鲁晚报》3月29日报道:27日,一名在山西做煤炭生意的煤老板在浙江衢州为自己的儿子举办了一场超豪华婚礼。到场的证婚人和主持人更让婚宴现场起了小小的骚动:央视主持人毕福剑和鞠萍。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结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大家都想办得热热闹闹,轰轰烈烈。于是乎,一位煤老板花费600万元为儿子操办婚礼,虽然不符合建设社会主义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但是,毕竟是个人的事情,不违犯法律,我也就不在这里说三道四啦。我要说的是毕福剑和鞠萍居然是法盲,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去趟这趟浑水,简直就是丈夫墓前哭爹妈——上错了坟,无疑就是理发洗脚面——从头错到底。

  常言道:“有钱能使鬼推磨。”煤老板腰缠万贯,财大气粗,请来名人毕福剑和鞠萍为儿子当证婚人和主持人,舐犊情深,无可非议;毕福剑和鞠萍去参加婚礼也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正所谓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是,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那就是毕福剑和鞠萍参加的婚礼必须是合法的,否则,就是践踏法律,就为党纪国法所不容。

  谚语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煤老板有钱就可以把法律当成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吗?报道称“举办这场前所未有的婚宴的新郎新娘今年只有21岁”。《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傻子都知道,他们的做法无疑就是违背了《婚姻法》的具体要求,毕福剑和鞠萍难道会不知道吗?试问,你们连这样基本的情况都没有搞清楚,就贸然去参加所谓的婚礼,难道不是光腚子推磨——转圈丢人吗?

  古人云:“吃一堑,长一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毕福剑和鞠萍的错误非常明显,理应反思,认真改正。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他们的错误给所有的名人敲响了警钟,做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免得“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百年身”。名人的名气来之不易,毁掉却易如反掌,当加倍珍惜才行。这个世界什么都能买到,就是买不到后悔药。(毕文章)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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