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设“司法专窗”值得推广
www.fjnet.cn 2009-03-26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为清理法院执行积案,江苏省无锡市法院日前与人民银行及银监等部门联合订立了《关于加强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等规范化文件,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在各大银行统一设置“司法协助窗口”,指定专人、优先办理执行款查询和扣划等业务,以协助法院执行和财产保全工作。(见2009年3月12日新华网)无锡市的做法,令人为之称道。

  在设置“司法协助专窗”中,与之相配套,无锡市两级法院将向各大银行公布执行款专用帐户及联系人名单,方便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和联系,同时规定“两人办案,一人出示双证,但扣划款项应划到法院执行款账户”。银行方面则须“在权限内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将所查询单位或者个人的全部账户和账户存款余额给予书面答复”,即执行人员在某分行查询时,分行应将被执行人在该分行及其下属支行的全部账户和账户余额给予书面答复。

  过去,法院到银行办理执行查询、扣划执行款或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经常遇到来自银行方面的阻力,因为按银行内部规定,需要行长批准。在这个过程中,被执行对象帐户内的款项往往被划走转移,这主要是银行怕影响银企关系,留不住企业存款,进而影响业绩。后来,最高人民法院与央行专门下文规定,法院工作人员可以直接到窗口查询、扣划和查封帐户,使情况大为好转,但银行工作人员仍有机会将账户资金转走,或因业务繁忙办理时间延后。无锡市统一设置“司法协助窗口”,并规定了法院和银行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就破解了银行这一环节的“执行难”,为法院执行开辟了绿色通道。

  实现法治国家的目标是一项社会工程,司法机关的作用法无疑是关键的,但需要包括银行在内的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和支持。无锡市在银行设置“司法协助窗口”的举措,意义就在于此。他们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侯文学)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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