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和服母女事件与炒作中的《中国不高兴》
武大和服母女被驱赶事件已经过去几天了,但争议却愈演愈烈。我首先想到的是:为何驱赶她们的人,认为自己有这样的权力?这是在一个公共场合,严格来说,是在武汉大学的物业里面,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是由武汉大学这个“业主”来决定的。
比如今年全国两会时我去清华大学采访,保安告知,不能在食堂门口拍摄,同事觉得不合理,我倒觉得,既然自己没有提前申请,也没有拿到许可证,不被允许是很正常的事。
如果武大明文规定樱园内不可以穿和服,那对母女的行为就违规了,但即便这样,个人也是没有权力去驱逐她们的,应该是向管理方举报和投诉,让管理人员来处理。谁说以正义的名义,个人就可以有权“行私刑”?就好像以前在上海弄堂里,有联防队经常去抓在家赌博的人,那个时候觉得理所当然,现在想想:他们有执法权吗?如果有,谁赋予他们执法权?还有,驱赶她们的人,是不是在无意识地欺负弱者?驱赶者肯定觉得自己是在做正确的事情,但为何不用一种尊重别人的方式来表达,而是指责和审判式的?为何这些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学子,他们基本的对他人的尊重、基本的教养和礼貌,一点都看不见了?尽管这件事大家讨论得很热闹,但我坚信这只是一个个别事件,舆论争议会把一个个案无限放大的。这就好比最近上市的《中国不高兴》一书,书的策划者称它是“1996年出版的《中国可以说不》的升级版”,该书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提出严厉批评。
网上为此争论得死去活来,最高兴的却是出版社。
出版那天,该书一个作者告诉我:这是一种(炒作)手法,出版针锋相对观点的书,然后打来打去……其实,我们这个社会的包容度比舆论争议中展现的要大,对如何才是爱国的理解也更多元和理智,不然的话,武大的樱花园,早就在之前的争论声中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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