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万农民工因经济不景气而失业或返乡,约1000万大学应届和往届毕业生正寻找工作——这两个现实让2009年中国的肩头沉甸甸的,中央及各界积极应对,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首份提案即直指就业难题。
2月28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回答网友提问时说:就业不仅关系一个人的生计,而且关系一个人的尊严。
从本次“两会”已知的提案、议案分析,针对农民工就业的建言多集中在培训、金融支持、工商税收优惠、创业、小城镇建设等方面;而针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意见多从第三产业发展、省以下机关吸纳、各类实习政策、基层工作等角度考虑。
这些建议几乎涵盖了两个群体就业需求的各个方面,很多也是中央一直在鼓励推进的,成效应逐渐显示。
结合另外很多提案、议案,笔者以为,我们还需要深入分析导致就业困难的深层次原因,并区别短期与长期政策,尽快形成一套完整而有效的就业政策体系。
先看农民工就业。
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前期,乡镇企业发展引发乡村人口由农业向非农产业流动,同时政府推动的也主要是“离土不离乡”、非集中式的乡村城镇化和中小城镇优先的发展战略。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以外资、私营企业为主导的城市部门的竞争,乡镇企业就业吸纳能力增长放缓,甚至出现了停滞的趋势,劳动力迁移开始大规模向城市制造业、服务业部门流动。
不过改革尚不到位的是,城市很少形成事实上已是“城里人”的农民工的基本生活支撑,这集中体现在城市政府一般只负责为具有本地户口的城市人口提供基本社会保障、住房补贴和子女就学等生活安排。
表面上看,这仅仅是户口问题,实质上则是各级政府财政分配问题,即作为具有很强“正外部性”的、应鼓励人尽其才和自由迁徙的社保支出,主要应来自比一般城市更高级别的政府,特别是省级,但目前我国的城市承担较多。
城市政府往往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也必然缺乏激励为迁移人口提供上述福利,结果是,虽然在过去十几年中中国的劳动力流动性显著增加,但以短期或单身迁移为主。
虽然这样的“候鸟”式流动有明显的“蓄水池”功效,但不是长久之计。一位曾在广东惠州打工14年的农民工曾伤心地告诉笔者,现在他无力获得当地住房,哪怕仅仅是租房。
故而,长期来看,合理确定中小城市与省级、中央间的社保福利支出分配比例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