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网民调查“躲猫猫”真相是进步还是无奈
www.fjnet.cn 2009-02-20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一个普通的政法案件因为网络传播的放大而最后不得不请网民来调查真相,我不知道这样的举动对于靠破案查案判案吃饭的云南公检法系统来说,究竟是不是彰显一种无能的表现。

  并非我特意要一棍子把船给搅翻了才高兴,也并想用这样的单点结论而否定整个云南公检法系统的成就,但是仅仅从一句“受伤是因为躲猫猫”这样的牵强理由可以看出当事公安部门在执法上的无知和低能,这不仅侮辱了网民的智慧,也是在侮辱公检法系统的执法水平。俗话说,窥一斑而见全貌,也许从这些细节上来看,提升云南公检法系统的队伍素质应该成为下一阶段的公检法工作重点,当然,那属于另一层面的事情。

  云南这些年公检法系统到底出了多少腐败?草民张三闲来无事做了个大致搜索,仅以近年来见诸于云南媒体的报道就可见一斑。比如:永善法院收取减刑费;永善政法委某政委在办公楼大摆500桌豪宴嫁女;蒙自县公安局110民警吉忠春酒后连开三枪打死某车主;云南临沧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和某开车撞死孕妇;加上刚发生不久的躲猫帽笑料,等等,一系列的可笑行为不正在显现云南公检法系统的执法水平究竟有多高吗?

  当然,尽管我很赞赏省委宣传部能放下身段尊重网络民意的决心,也对敢于邀请省内外网民前来加入调查委员会的做法深觉创新,但这是否该考虑到了对中国法律的严肃性确实值得探讨。

  我想,今天用网民充当检察官的角色到底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无奈?

  最近几年网络上也新诞生了一个热词:网络审判。倘若把躲猫猫事件真相调查的的重心依赖完全放在了网民身上,这到底算不算网络审判干预了中国法治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或者说,云南此举是否将成为中国网络审判干预法律的第一个案例?

  当然,我并不否认网络对于中国法治进程的巨大推动作用,但一个省份对于法律的认识最后竟沦落到靠网络民意来主持公道,这怎么说都是在蔑视中国法律的独立和威严!

  所以,对于云南用网民调查团来终结舆论的举措,虽然是个好事情,但不能以此越位而代替法律,否则,那将又是另一悲哀。(昆明张三)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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