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全部靠法律,市场亦能调节雇佣关系
www.fjnet.cn 2009-02-14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昨日,刘涛、鲁开垠等众多广东省政协委员建议在金融风暴影响的这段时期内,广东应暂停员工的带薪休假制度。鲁开垠、王则楚等委员认为:目前在我国带薪休假没法也不可能搞“一刀切”,如果强求一律实施,就变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去实施,而部分困难企业无法兑现,成为事实上的社会不公平现象。王则楚说,“实施带薪休假,对企业来说应有一定的资金支付能力,私营企业老板赚钱是头件事,法律上又没有明确带薪休假必须写入职工的《劳动合同》,你不受雇,可以走人嘛。所以就我们目前的国情而言,讲全民带薪休假根本就行不通。”刘涛觉得带薪休假应该逐步分批进行,可先在政府机关单位推行,因为其有财政保障,后再视具体情况,逐步在国有企业实行,最后再在集体单位民营私营企业内推广。“现在在金融危机之下,‘饭碗’远比‘福利’要重要,我觉得员工暂时不应过分要求强制实行带薪休假。”刘涛建议劳动部门在经济不景气的这段特殊时间内,可考虑先在全省范围内,暂停执行带薪休假制度。刘涛的理由是,目前多数企业,尤其是私企受到金融风暴的很大冲击,有的经济利润严重下滑,有的关门大吉,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全省经济的发展。“如果企业经营上已遭重创,在这个时候,我们还一味要求政府强制实行带薪休假,无疑会引发劳资关系的矛盾;企业可以按照政府规定,法律规定,给员工放假,放完假就找各种理由,把员工炒掉,这势必又要引发劳动市场的混乱。”刘涛说。(2009年2月12日,大洋网)

  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不能调整所有关系,这个是非常简单的道理。上述政协委员观点也是存在现实基础的,包括前一段时间不少专家学者提的很多的一个观点:暂停执行《劳动合同法》,缓解企业压力,两者都反映了立法者不得不面对一个尴尬的事实:严格的的法律最初都是出于保护劳动者利益的角度出发的,但是最终却事实上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减少了就业机会。

  笔者从事的工作与企业打交道,姑且不说《劳动合同法》的好坏。但是笔者所知道的,《劳动合同法》实实在在增加企业的支出,在一些微利行业甚至因为人工支出的增加变得举步维艰,加上经济危机更是雪上加霜,濒临倒闭或者选择倒闭。一些活下来的企业,不小的企业比例选择了减少用工,身边的例子告诉我们这个数字肯定不少。年前笔者一个好友,一个进50人的企业,一下子就裁员30多人,而且过年后还要裁人,他跟笔者说,现在的中小企业创业门槛高了。减少了劳动岗位,不管保护的再严格,对于整体的劳动者的利益是损害的。居然有人提出提案,建议春节放假到元宵,再增加五一假期,真不知道企业还能负担多少公共假期?每个人都希望少做事多拿钱,最好天天放假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去公司领下钱就好了。一味的增加假期,不知道大家是否考虑过企业所承受的临界点究竟在哪里?企业无法重负的时候,我们到哪里安身立命?你去统计一下,中小企业主的工作时间,他们每年会有多少休息时间?

  笔者认为,法律规定一些基本的权利,比如基本的法定节假日,基本的用工合同,不要面面俱到,应该把一部分交给市场机制去调节,给企业一定的生存空间。其实,现在的劳资关系一定程度上说,是双向选择的关系,企业可以解雇员工,员工也可以炒老板。这个企业休息时间少、福利少,可以跑到好一点的企业去,这个省不好可以到另外的省份,这个岗位不好可以往好的岗位选择。包括现在,肯定也有一部分效益好的企业企业给员工比法律规定得更多的福利和工资、劳动保障。

  市场机制可以激活中国。笔者有理由相信,在一定的法律基础保障前提下,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调整雇佣关系,这样恐怕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一味的依赖法律去禁锢,只能两败俱伤。 (盘和林)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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