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纪委通报1年内15万人被处分说起
www.fjnet.cn 2008-12-29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央纪委监察部12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通报了党的十七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据统计,2007年11月至2008年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3万件,结案14.4万件,处分15.1万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4960人(移送司法机关80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9亿元。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刘志华、陈同海、孙善武、孙瑜等大案要案,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08年12月27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转自人民网—《人民日报》)

  政治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从大量考古发现来看,在原始社会的中、前期,是没有腐败现象的。因为当时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人类匍匐在大自然的压迫下,没有任何剩余劳动产品,而且人的生存无法保障。如果有人搞腐败,无偿占有公共资源,就会导致其他人被饿死、冻死。腐败现象,是伴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而产生的。从此以后,腐败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到今天。无论是古代的专制政府,还是西方的民主政府,无论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政府,还是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政府,没有一个政府敢断言本政府彻底铲除了腐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就为腐败现象有所泛滥提供了经济条件。因此,在当前,中国的反腐败斗争一刻也不能停息。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我们欣喜地看到,党的十七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处一批重大案件,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了违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案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商业贿赂案件等。尤其是前文提到的像刘志华、陈同海、孙善武、孙瑜等大案要案的严肃查处,起到了很好地“敲山震虎”的威慑作用。通过查办案件,严肃了党的纪律,惩处了腐败分子,教育和挽救了党员干部,表明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尽管在党中央的“高压”反腐态势下,一大批贪官污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中央1年处分15万人,也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但是,我们也不得不看到,即便在如此“高压”下,仍然有不少贪官心存侥幸心理,甚至一些地方、有些部门,包括一些政法部门,不断出现“前腐后继”的尴尬现象。当前,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全党必须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正如十七大报告中所指出的,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江泽民同志说过,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应该看到,相当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组织和领导者治党还不严,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比如:用人上的重才轻德、失察失真。教育上的“大锅饭”、“大呼隆”,重形式重声势重群体,轻内容轻实效轻个体。监督上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等,这些都给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和机会。

  1年内15万人被处分,是成功,是胜利。但是,我们绝不能高枕无忧。腐败不除,人民受罪,党和政府遭殃。尽管腐败现象犹如韭菜,割了一茬,又会再生一茬。但是,不能不割,而且要狠狠地割、连跟地除,多渠道、全方位净化土壤,使腐败分子无立足之地、生根之所。反腐败斗争,一定要全国一盘棋,同布一张网,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重点要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商业贿赂、失职渎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案件,加大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部门案件的查处力度,努力突破一批大案要案,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明显的成效取信于广大干部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倪洋军)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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