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湖北省当阳市市长范晓岚因驾车撞死小学生一事,日前向当阳市人大常委会辞去市长职务,得到批准同意。当阳市人大常委会23日的公告称,根据范晓岚同志辞去当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依据地方组织法第27条规定,决定接受其辞去当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并报当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资料图:范晓岚(中)
车祸发生在这所小学门前的马路上
随着范晓岚辞去市长职务得到当地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同意,引得世人大哗的女市长撞死男童案,行将拉上帷幕。事件渐渐平息,但思索却不能止步,因为这起事件有许多值得咀嚼的地方。
如果不是一个网民发帖曝光此事,这起事故会不会被慢慢淹没,我们无法知情。死者长已矣,罹患横祸的死者家属拿着22万赔偿金和安抚费,会不会一直噤声下去?前程无量的范晓岚,会不会毫发未损,在仕途上闪挪腾跃,继续风光?在网民穷追不舍和媒体悉心挖掘下,纸终于没能包住火,范晓岚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应该说,肇事者如果不是女市长,而是一名普通司机,事情不会如此喧哗,也不至于引得无数网民表达强烈的愤怒之情。再说,范晓岚撞死男童后,并不是溜之大吉,也并不是用人调包顶罪,也并不是上下其手、以权谋私,相反,是立即报警,是向死者父母下跪、道歉,是迅速送上赔偿金和安抚费,即便如此,网民为何不放过她呢?究其原因,范晓岚是市长,代表着权力。而少数官员劣迹斑斑、口碑极差,影响了官员整体形象,老百姓“恨乌及屋”,由此网民对撞死男童的范晓岚不依不饶,大加挞伐。
近年来,学界有人提出“无直接利益冲突”这个概念。大意是指,不少参与群体事件的群众,本身并没有直接利益诉求,而是因曾经遭受过不公平对待,长期积累下不满情绪,借机宣泄。范晓岚遭受网民“痛殴”的例子,也足以说明“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现象的确存在。这就给官员们提个醒,一定要谨慎用好手中的权力,要给老百姓足够的表达权,要善待老百姓。
同时,范晓岚撞死男童事件,当中确实有一些让人看不懂的地方。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官员违规驾驶公车,不能公车私用,老百姓对公车乱象深恶痛绝,屡屡诟病,范晓岚偏偏自行驾驶公车,还美其名曰是“照顾司机”?再说了,如果肇事者不是市长,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会出面,叫家长不要追根究底吗?而且,交警部门也没有按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程序进行处理,难怪事后被网民指责为“行政不作为”。
还有,3月17日发生撞人事故,为何过了近一个月,闹到举国尽知后相关部门才出来“救火”,4月12日上午,湖北宜昌市纪委新闻发言人通报相关情况时指出,根据湖北省《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意见》和事故调查的进展情况,决定范晓岚从4月12日起离岗接受调查。既然根据相关规定,领导干部不能未经批准就私自驾驶公车,范晓岚明明违反了这一规定,由此酿成大祸,相关部门为何一直袖手旁观,过了很久才过问,这是毫不知情还是官官相护?老百姓会怎么想?
因撞死男童而辞职,对范晓岚来说是一个教训,对那些已经和正在私自驾驶公车的官员也是教训。教育大家: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都不能享受特权,执法部门不能厚此薄彼。最根本的则是,官员一定要有敬畏之心,要谨慎用好手中的权力。(王石川)
(责编:吴颂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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