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子怡“当记者”与品牌营销
www.fjnet.cn 2008-03-27 来源:西岸时评 我来说两句
  学完舞蹈学表演,但绝对没有学过一天新闻的章子怡,借奥运点火之机,这回算是过了一把“记者瘾”。有很多思维单一的仁兄,于是便大张旗鼓地质疑章子怡身份的“不合法”,但我却宁愿看到这背后的一些真实。

  作为某商业门户的“特约记者”,相较于其他正儿八经的新闻工作者而言,章子怡在此项专业技能上,无疑是业余又业余的。但章子怡的“核心竞争力”在于,“章子怡圣火门遭拒”绝对称得上是迷死人不还钱的娱乐头条,毕竟,章子怡是内地惟二的“国际巨星”;而其他任何的专职记者遭拒,都是那样的顺理成章平铺直叙,激不起半点涟漪。

  当娱乐明星已开始渗透到新闻领域的时候,我们不难发现,在这个眼球经济时代,任何一个产品,任何一种行业,如果想要在最短时间内实现传播效益的最大化,那么,最明智也最有效的一种方式无疑是“娱乐化”。娱乐明星在相关品牌的切入,无疑将大大缩短传播的时间、迅速拉近与目标消费者的距离,从而在“快鱼吃慢鱼”的激烈竞争中把握先机。

  在娱乐业刚刚起步不久的我国内地,各个行业的决策者,都已经在、正在、也必将在“让自己的行业和产品,如何最有效地与娱乐进行嫁接”上,进行更多的探索与钻研。而我们也欣喜地看到,时尚界、IT界、房地产界,甚至包括学术界、文化界、体育界都有被“娱乐化”的趋势。在每一个行业或领域能做到出类拔萃的,绝对,一定,也必须是很好地运用了“娱乐化”这一营销概念。

  而从本质上来说,在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生活压力越来越大的当今时代,娱乐所蕴藏的“娱情”和“快乐”的功能,已代表了人们内心深处最为迫切的渴望。于是乎,章子怡们才可以笑靥如花无处不在,把她们装点出来的美丽,洒遍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这就对了。(张一一)

【声明】凡注明 “西岸时评”来源之作品, 未经福建东南新闻网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经许可后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责编:李艳)


  • 相关新闻
福建日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