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玩“捐赠秀”是在故意违约
www.fjnet.cn 2008-03-03 来源:西岸时评 我来说两句

  湖北省民政厅赈灾接受办公室统计显示:截至目前,湖北省共接受捐款1.06亿元,实际到账仅7383万元,一小部分企业,借此机会上演“捐赠秀”,开出“空头支票”,为自己做免费广告。省民政厅表示,为体现社会诚信,将对捐赠中开“空头支票”的企业公之于众。(3月2日《楚天都市报》)

  企业玩“捐赠秀”,就是看中了公益捐赠的巨大社会效应,但这种行为在给企业带来利益的同时,却破坏了社会公平,伤害了其它企业为社会公益事业捐赠的积极性。因此,湖北省民政厅才决定对玩“捐赠秀”的企业进行曝光。

  只是曝光并不足以达到惩戒目的,因为此前有的企业因玩“捐赠秀”,不但被曝了光,有的甚至被告上了法庭,但玩“捐赠秀”的企业并未绝迹。比如,2003年1月12日上午,太子奶集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捐赠仪式,宣布向“希望工程”和“母亲健康快车”项目各捐款100万元。可截至到当年8月,该集团的慈善捐赠一直没有兑现,无奈之下,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将之告上法庭。(2003年8月22日《北京青年报》)

  企业玩“捐赠秀”,还是因为有利可图,一般的曝光和通过法律强制其履行捐赠承诺,难以使其“赔了夫人又折兵”。其实,玩“捐赠秀”是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有关企业应当被追究由此造成的民事责任。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承诺为社会公益捐赠,就等于签署了捐赠合同。

  其次,玩“捐赠秀”有时会给公益事业造成损失。比如,2004年5月,武汉天开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找到湖北省慈善总会,称愿意捐资助学,并承诺可捐款数千万元,但3年过去后,天开公司不仅没有履行承诺,甚至连当时为举办捐赠仪式由省慈善总会垫付的6万元也一分未还,给捐资助学造成损失。所以,对玩“捐赠秀”,只让其履行承诺还不够,还应当责其补偿损失。鉴于此种情况,法律应当规定,玩“捐赠秀”,企业将受到处罚。(张铁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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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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