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势家族”的没落是这样演绎的
www.fjnet.cn 2008-02-22 来源:西岸时评 我来说两句

  2008年1月21日,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晓云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月20日《中国青年报》)

  王晓云,原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此前曾任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在阜新,别看王某乃一介女流之辈,但“巾帼不让须眉”,其“领导魄力”和“通天本领”却不逊色。在当年的阜新警坛上,那可是位叱咤风云的女中“豪杰”。3年前,为泄一己私愤,她指使、炮制和导演了一桩离奇的诬告陷害冤假错案,致使阜新市华隆房地产公司司机许宁被非法羁押了60多天。也正因为如此,曾经颐指气使、嚣张狂妄的王晓云最终把自己送进了铁笼。

  当然,对于手握实权的公安局副局长而言,只要心里痛快,区区60多天又算得了什么?但那毕竟是一条鲜活生命呀?何况自己是执法人员,难道民间草根弟兄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就贱到这种地步吗?怎么能说限制就限制,说践踏就践踏呢?诚然,如此这般丧尽天良的罪恶行径,遭到社会谴责和法律制裁是必然的。但笔者以为,“许宁事件”引发舆论关注固然是一个重要方面,而真正令人罄竹难书的还是王晓云家族中那张横行霸道的权势网。

  咱们先看看媒体勾画的王晓云这个大家族里的“官商图”:

  王晓云的父亲王亚忱,曾历任阜新市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但1996年退休后晚节不葆,这位“退休高官”因与其子王晓军共同非法侵吞价值达477万元的房产,于2006年10月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职务侵占罪在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那年王亚忱已74岁。

  王晓云的胞兄王晓军,商人。虽然没有“官阶”,但仗着家族的深谙背景和强大权势,在当地同样能够呼风唤雨。2001年,不但与父亲王亚忱一道进入阜新商人高文华的双龙公司,成为双龙公司董事,而且还以成立公司为由虚报注册资本,非法侵吞资产。2006年10月,与其父在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同庭受审。

  王晓云的胞弟王晓刚,时任阜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在许宁案中,他发挥着极其特殊的作用。为了帮助姐姐王晓云炮制诬告陷害冤案,竟不分是非美丑和青红皂白,公然利用手中的公权力随意抓人,随意铐人,随意惩罚人。性质之恶劣,令人发指。

  按其道理,王亚忱作为一名手握重权的政府高官,在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能够顺顺利利地为自己的从政生涯划上一个圆满句号,应该说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然而,临近夕阳西下了,却思想麻痹,一念之差毁了自己毕生的“清誉”。不光如此,膝下的三个子女也在自己的“感化”下跟着“前腐后继”,重蹈了覆辙,人人在官场和商场上将人生演绎得淋漓尽致,着实悲哀之极!

  俗话说,“蛇出一窟,鳖出一窝”。一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往往是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家庭,如果风清气正了,就会生机盎然,前景无限;相反,如果风不清气不正,不但会死气沉沉,而且还易生发事端或悲剧。如王晓云的仨手足同胞,原本都有很好的发展人生,但个个却庸权当道,玩世不恭,发生悲剧看似偶然,但实质是必然的。

  深刻剖析王晓云家族的没落史,不难发现在每个人极端个性化的背后,其实隐藏着一股权力被妖魔化了的邪恶打压和攻击报复倾向。如果王亚忱退休后在安享晚年的同时,能够用自己的余热多为国家和社会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如果王晓军对公司组建和公司股份及董事长位置等不是那么的贪得无厌;如果王晓刚不滥用职权非法拘捕他人,主动劝服其姐姐改邪归正;如果王晓云能够早些翻然悔悟,回头是岸……都可能不会有悲剧的发生。但这一切都晚了,现在哀求宽大处理,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再说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既然没有做亏心事,又何须怕鬼敲门呢?

  看来,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它致命的一面。权力就好比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够降妖除魔,用不好会自绝后路。王晓云的家族没落一再警示,即便自己手中再有权,家中再有势,编织的家族权势网络再大再结实,生活中绝对没有坚不可摧、无人能够撼动的东西。希望广大官员不要再被各种美丽的谎言所蒙骗,王晓云的家族没落史就是一面无声的镜子,大家当谨记呀!(王成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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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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