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预计今年炼油板块继续亏损以及数十万吨的成品油亏损进口,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有关人士表示,公司正在向政府汇报政策性亏损的实际情况,再次申请国家补贴。(中国证券报12月13日)
2005年,中石化集团从中央财政得到的“退库”是100亿;2006年,中央财政弥补他们“政策性亏损”的资金是50亿。尽管他们2005年、2006年的净利润分别是395.58亿和506.64亿,这并不妨碍和影响他们继续从国库里“淘金”。中石化今年中期报告显示,上半年净利润为349.25亿,同比增长65.3%。虽然第三季度增长缓慢,随着11月份价格较大幅度调整,预计全年的利润同样蔚为可观。同理,有了过去屡屡吃香了嘴的经历,到了年底必然就“条件反射”。受其启发或者眼红许久的另一家财大气粗的石油巨头,也跃跃欲试,同样递交了要求补贴的报告。中石油集团今年中期业绩报告显示,上半年公司净利润为818.3亿元。
两家石油巨头要求补贴的理由如出一辙,都是强调炼油板块和进口环节出现亏损,而这都是政策性问题造成的,国家理应承担责任。应该承认,这都是实情。然而,有关资料披露,今年前三季度炼油板块盈亏大致持平,政府11月1日提高成品油价格对解决炼油环节的亏损有着积极作用,中石化炼油板块的政策性亏损幅度远远低于前两年。退一步说,作为集团公司,拥有完整的探、采、炼、销、进、出等石油经营链条,在这个庞大的链条里,有某个环节作为体系的基础或者支撑,并不产生利润或者发生亏损,实在是市场经济应有之义。况且,石油企业垄断资源、垄断经营和享受国家一系列优惠政策,在保障油品供应、维护社会稳定、保卫国家安全等方面应尽自己的责任,乃是天经地义之事。
至于石油巨头把局部亏损放大、把行业利润淡化,再凭借垄断权威和强势资本向国家要挟,只是他们经营的策略罢了,意在强化他们不可一世的经济的政治的地位。而他们的意图屡屡得逞,除了有关部门屈服于大公司压力、公共财政支出随意性太大、行政管理不能够按规范操作之外,根本原因是《预算法》被虚置。动辄动用几十亿上百亿国家资金去补贴富得流油的企业,肯定涉及到预算的调整。而预算的调整,必须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意。《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预算调整方案由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具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列明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经本级政府审定后,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而在2005年、2006年的“补贴”中,都是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于为什么正好是100亿而不是99亿、正好是50亿而不是51亿,以及补贴的原因、用途和说明,作为公共财产的主人全国公民,并不知情。
“今后的一两周是中央是否决定给予补贴的关键时期,”中国石化人士如是说。其实,并不是只有石油巨头才能够“享受补贴”这样的待遇,许多国有企业尤其是肩负国计民生重任的企业更有资格提出申请。至于补不补,补多少,怎么补,这牵涉到预算的调整、政府的审定和人大的批准,一句话,就是要回到法律的程序上来,依法办事。(王清)
(责编:李艳)
- 相关新闻
|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