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当代中国的十大观念变革
www.fjnet.cn 2007-10-10 来源:北京日报 我来说两句

第3大变革:从不同社会制度的绝对对立转变到正视制度多样化

  在当今时代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它同资本主义的关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这方面也提出了新观点。党的十六大报告等重要文献都强调,世界是丰富多彩的,不同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应当彼此尊重,长期共存,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这坦率地承认了资本主义制度还会长期存在下去,承认了它同社会主义制度各有长短,因此才有互相取长补短、求得共同发展的可能和必要。胡锦涛同志多次强调,应该维护世界多样性和发展模式多样化,坚持平等对话和交流,倡导开放和兼容并蓄的文明观,使不同文明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进一步提出了建设和谐世界的主张。这些思想同过去那种简单化的“社会主义先进、资本主义落后”、“资本主义已经垂死、腐朽”、“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是绝对对立的关系”等观念具有重要差别。这些思想集中地代表了我们党对资本主义认识的新高度,对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关系认识的新高度,它对于我们在现阶段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关系,特别是利用资本主义文明成果来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第4大变革:从只重生产关系转变到更重生产力发展

  长期以来,在所有制问题上,许多同志形成了这样一种思维定势,即以为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最根本、最重要的内容,似乎有了公有制,就有了社会主义,公有制越多越大越纯,社会主义就越成熟,因此,动辄就问“姓公姓私”。这是离开生产力,主观随意地谈论所有制和社会主义的一种错误观念。

  从理论上说,马克思主义看待所有制问题的根本观点是生产力标准。它认为,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都是合理的和进步的;而一切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都是落后的甚至是反动的。我们必须从过分关注“姓公姓私”,转变到首先关注所有制“是好是坏”,即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这才更科学、更有实际意义,也更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本义。

  从实践上看,我国以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表明,公有制至少有两类:一类是长期没有效率和效益的公有制,一类是有效率和效益的公有制。可见,公有制不能和社会主义划等号,有了公有制,不一定有科学的社会主义。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前,公有制经济占到国民经济的99%以上,若以公有制为标准,似乎比我们今天更像社会主义。然而那时,我国却处于国弱民穷状态。进入新时期以后,党和国家调整了过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合法发展,适当降低了公有制特别是国有经济的比重。这些措施,在只重手段的人们看来,不啻是削弱社会主义。但是,从实现社会主义的目的或价值目标来看,情况恰恰相反,它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极大提高,得到了绝大多数干部和群众的拥护,实质上离社会主义近了。这些措施所体现的基本原则,就是牢牢把握生产力标准,坚持社会主义的目的,调整和改变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这应该成为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长期的重要指导思想。

第5大变革:对待所有制,从狭隘“二分法”转变到多维视角

  对于所有制问题,我们长期习惯于用公、私“二分法”来分析它,似乎所有制非“姓公”即“姓私”。实际上,所有制是“立体的”、动态的,认识所有制还有多种不同角度。

  例如,国家所有制与社会所有制的角度,官有制与民有制的角度,直接所有制与间接所有制的角度,微观所有制(企业层面)与宏观所有制(社会或国家层面)的角度,公有、私有的关键在剩余价值归谁所有,等等。

  实际上,我们过去把国家所有制看成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高级形式,是有很大缺陷的,当代所有制发展的主要趋势,是以股份制为实现形式的混合所有制。它兼容公有、私有、国有、民有等于一身,具有一定的“杂交”优势。我们现在对国有经济实行战略性调整,实际上看到了国家所有制的局限,是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合理选择。

  从所有制的发展趋势上来看,所有制发展的基本方向,是适应生产不断社会化的要求,逐步走向所有权的社会化,包括所有权规模的扩大(含所有者的增多),所有权的分解和制衡,资产有效利用同所有者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的关联性,所有权的自由流动组合。我们不仅要注意发挥资本的作用,保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更要着重维护劳动者的利益,逐步实现“劳者有其股”、“人人有其股”;既要注意终极所有权,更要注意实际收益权,因为后者是所有权的最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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