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今年以来云南省家政服务员的工资一涨再涨,但却没能有效解决保姆短缺、素质不高和家政中介机构诚信度低、服务质量差的问题,致使消费者投诉越来越多。为此,云南省家政行业协会负责人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条例对家政行业进行规范。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的细化及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城市居民对家政服务的需求日益旺盛,家政服务市场潜力巨大,许多地方都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不少城市还出现了严重的“保姆荒”。据不完全统计,昆明市约有5万多家庭聘用了保姆,但仍有不少家庭却在为雇佣保姆而发愁。而在深圳,目前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约40万人,但保守估计有超过50万户家庭需要找保姆,缺口超过10万。即使在不大的汕头市,保姆缺口竟达2000人。在上海,大多家政公司的保姆也都十分紧缺。在青岛,虽然十年里家政服务员工资由1997年的三四百元到现在的一千四五百元,涨了四倍,却仍然奇缺。仅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不少大中城市都存在类似的问题。
家政服务员的长期紧缺,一方面表明了家政服务市场的需求旺盛,发展潜力巨大;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家政服务市场的畸形发展。俗话说“萝卜快了不洗泥”,家政服务市场的供不应求,导致一些家政服务员恃宠而骄,虽然素质不高,缺乏职业培训,服务技能不高,却是挑三拣四,挑肥拣瘦,动辄炒雇主鱿鱼,而家政服务机构更是在“卖方市场”的情况下,省略岗前培训,随意推荐人员,敷衍应付,不讲诚信,为消费者设置服务陷阱,高额收费低质服务,从而严重损害了家政服务员、服务机构和雇主之间的相互信任,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其实,家政服务员的严重短缺,也反证了我国家政服务行业的混乱,缺乏行业规范和制度保障。我们看到,许多城市都事实上大幅提高了家政服务价格,但结果却仍然不能扭转“保姆荒”的局面,其原因何在呢?在笔者看来,这完全是由这个行业的运作不规范、秩序混乱造成的。由于我国尚未制定权威的家政服务法规,目前的状况是:用工模式不确定,服务标准不统一,人员缺乏基本保障,相关各方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界定,家政服务机构没有行业自律机构,整个行业监管缺位。服务机构只管收费,既不承担培训责任也不承担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障,结果既不能让消费者满意也不能让家政服务员满意,相关各方都是怨声载道,形成恶性循环。事实证明,单纯的加薪并不能将家政服务员“拉回”岗位,也无力解决人员短缺问题。
不仅如此,家政服务业还出现了更为严重的问题,有的甚至涉嫌违法犯罪,比如在许多地方相继出现了“陪睡保姆”。这绝不是一般的行业混乱所能概括的,它已经涉嫌变相的卖淫嫖娼,如果服务机构明知而默许或提供中介的话,则构成介绍卖淫方面的违法犯罪,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败坏了社会道德,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不能容忍的。这种现象也充分说明了依法规范家政服务业的现实紧迫性。
笔者认为,只有加强立法,制定一部完整统一的家政服务法规,规范家政服务企业经营模式,明确家政服务员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强化家政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责任和自律要求,理顺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员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才能重树行业形象,重塑行业信誉,增强行业吸引力,有效解决人员短缺问题,促进整个家政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责编:吴颂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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