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名人之所以敢无视法律法规超生,在笔者看来,是因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在制止、约束超生等方面存有缺陷。我国《计划生育法》规定,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这是我国控制人口过度膨胀的有效举措。规定还指出,不符合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然而,这个社会抚养费该如何征收,对不同的人群该征到何种程度,却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尽管现实中有富人、名人因超生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比如广东省要求对富人、名人超生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但是,这种社会抚养费往往难以对富人、名人超生起到震慑作用。以年收入20万元者为例,表面上看48万元甚至更多能罚得超生者望而却步,但实际未必这样。一个事实是,那些敢无视法律法规超生的人,一般都不是拿死工资的人,他们的收入很难核对,比如一些私企老板、明星名人,其一年的真实收入到底有多少,别说计生部门难以取证,有时连他本人恐怕都未必清楚。何况,在准备超生之前,他们可能早就提前将财产、房产等等处理好了。
因此,通过罚款来遏制富人、名人超生,恐难收到良好效果。如前文所述,富人、名人之所以敢违法超生,是因为我国制止、约束超生的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西方有格言曰:法律不得使违法者通过违法行为而获利。既然富人、名人出现超生是因法律法规不完善,那么,我们就应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遏制超生现象。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笔者以为应通过加大法律惩罚力度,来应对富人、名人超生现象。既然他们不太在乎罚款或者罚款解决不了问题,那是不是可以考虑其他法律惩罚,值得认真研究。
无数事实告诉人们,既然道德层面的口诛笔伐、经济处罚以及行政处罚都不能遏制富人名人们超生,那么如果我国能在刑法中增设相应条款,对名人富人的超生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想必名人富人们超生的“嚣张气焰”会消解不少。当然,对超生的处罚要上升到刑事责任的高度,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比如需要法学家们的认真研究,需要社会各个层面的广泛讨论。 陈霞
(责编:吴颂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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