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素琴 在秦朝以来两千余年的发展历程中,海上丝绸之路发生很大的变化。总体说来,大致可划分为五个发展阶段。 (一)秦汉时期——形成期 秦始皇统一岭南后发展很快。当时番禺地区已经拥有相当规模、技术水平很高的造船业。南越王墓出土的具有波斯风格的银盒、两河流域工艺制作的金珠泡饰、非洲原支象牙等珍贵文物,见证了当时以“番禺都会”(今广州)为中心的海上丝绸之路贸易实况。 西汉史书明确记载海上丝绸之路。公元前111年,汉朝平南越,汉武帝派使者前往南海地区。《汉书·地理志》记载,其航线为:从徐闻(今广东徐闻县境内)、合浦(今广西合浦县境内)出发,经南海进入马来半岛、暹罗湾、孟加拉湾,到达印度半岛南部的黄支国和已程不国(今斯里兰卡)。这是目前可见的有关海上丝绸之路最早的文字记载。 这样,从中国广东番禺、徐闻、广西合浦等港口启航西行,与从地中海、波斯湾、印度洋沿海港口出发往东航行的海上航线,就在印度洋上相遇并实现了对接,标志着贯通东西方的海上丝绸之路已经打通,广东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地。此后,远至印度、罗马帝国的外国商人、使节,都沿着这条航路,往来沿海地区,进入中国内地。 (二)魏晋南北朝——发展期 这一时期南方政权(东吴、东晋、宋、齐、梁、陈)因为与北方对峙,更注重向海洋发展,造船、航海技术的进步以及航海经验的积累,也为海上丝绸之路发展提供良好条件。 魏晋以后,开辟了一条沿海航线。这条航线自广州启航,经海南岛东面海域,直穿西沙群岛海面抵达南海诸国,再穿过马六甲海峡,直驶印度洋、红海、波斯湾。 这条航线穿越印度洋后,向西延伸到了阿拉伯半岛。那时,中国南方与斯里兰卡之间已经保持着比较密切的官方联系。不少前往印度求法的中国僧人也取道海路。东晋高僧法显沿陆路到印度,由海路返回中国。 (三)隋唐时期——繁荣期 隋唐时期,中国经济重心南移,中国与西方的交通以陆路为主转向以海路为主,海上丝绸之路进入大发展时期。广州成为唐朝最大的海外贸易中心,朝廷设立市舶司,专门管理海外贸易。 唐朝的“广州通海夷道”是最重要的海上交通航线,具体走向为:从广州启航,沿东南方向航行至屯门山(今广东深圳南头),然后西行,经海南岛东部海面,越过西沙群岛,穿过马六甲海峡,进入印度洋;抵印度南部后,沿半岛西岸北上,再沿海岸线西行直达波斯湾,从波斯湾沿阿拉伯半岛西南行可到非洲东岸。这条海路是八世纪至九世纪间世界上最长的远洋航线。 在南海,东南亚诸国基本上进入以广州为中心的南海海洋贸易圈内。考古发现显示,唐代广州极可能已开辟直航菲律宾的航线。唐朝陶瓷开始成为主要出口商品,湖南长沙窑、河南巩县窑、河北邢窑、浙江越窑、广东潮州窑等地产品远销世界各地,因而海上丝绸之路又被称为陶瓷之路。 (四)宋元时期——鼎盛期 宋代的造船技术和航海技术明显提高,指南针广泛应用于航海,中国商船的远航能力大为加强。更重要的是宋代社会经济发展远超前代,私人海上贸易在政府鼓励下得到极大发展。元朝在经济上采用重商主义政策,鼓励海外贸易,海上丝绸之路发展进入鼎盛阶段。 据陈大震《南海志》记录,宋元时期与中国直接或间接有交往的国家或地区多达140多个,从地中海西部的西班牙南部,经过地中海,非洲东部,穿过印度洋地区各国,再到中南半岛和南海诸岛,直至中国东南沿海各地,都属海上丝绸之路所编织的海洋贸易网络。 宋代不断颁布和修订海外贸易管理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举措有两个:一是完善市舶司机构建制,并向全国推广。二是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海洋贸易管理条例——《广州市舶条》(1080年),并成为宋代贸易管理的制度范本。 宋元两朝海外私商贸易得到极大发展。中国海商只要在官府挂上号,就可以自由出海,商品交易种类也因此发生变化。这在中外贸易史上是一个重要转折。据不完全记载,元代进口“舶货”有200种以上,包括香料、珍宝、纺织品、皮货等;出口货物主要是丝绸、瓷器、金属制品、日常用品、农产品等。由于香料和药物在进口货物中占较大份额,因而有学者称海上丝绸之路为香药之路。 (五)明清时期——衰落期 十五至十八世纪是人类历史上发生重大变革的时代。欧洲人相继进行全球性海上扩张活动,特别是地理大发现,开启了大航海时代,开辟了世界性海洋贸易新时代。与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相比较,明清时期海上丝绸之路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明朝建立之初,即采取海禁政策,长期没有解除。清朝初年,实施严厉海禁与迁界,限制中外正常交往。康熙二十五年(1686),广东设置十三行。这些行商依照规定专营对外贸易,简称洋行,习惯上称为十三行。乾隆二十二年(1757)以后,禁止欧美商人前往福建、浙江贸易,只保留广州“一口通商”。 经过西方人的航海扩张,从西欧出发有两条航线可以直通广州:一条是沿非洲西海岸南下,绕过非洲南端好望角,横渡印度洋,经苏门答腊岛西南部海面穿越巽他海峡,北上进入南海,到达澳门和广州,或者绕道马六甲海峡,从南海到达广州。另一条是横渡大西洋,从美洲绕过麦哲伦海峡,横渡太平洋,航行至菲律宾群岛,再从菲律宾出发,直航到广东和东南沿海其他地区。后来美国加入对华贸易,美国船舶又开辟了新的太平洋航线。 长期活跃在东方海域的亚洲海商,在“仗剑经商”的西方商人的竞逐下纷纷退出历史舞台,或者沦为次要的海商群体;中国商人在东亚海域国际贸易领域里依然占据重要地位,但已很少越过马六甲海峡与印度、阿拉伯商人做生意。西欧商人的海上扩张,改变了传统海上丝绸之路以和平贸易为基调的特性,商业活动常常伴随着战争硝烟和武装抢劫。 十六至十八世纪,西方国家采取各种措施扩大与中国的贸易,中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对象由东南亚国家转向欧美国家,进出口商品结构也发生很大变化。中国出口货物主要是丝绸、茶叶、瓷器,还有土布、糖、冰糖、麝香、大黄、鬼桂子、姜黄、朱砂、樟脑、明矾、铜、水银、锌、铁锅等。从欧美诸国输入的是毛织品和棉花,此外还有银元、皮货、香料、药材、鸦片、玻璃器皿、玻璃镜、自鸣钟等。(南方日报、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广东海洋史研究中心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