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徐锡思)鲤城老城区的石头房居民,今年将有一批人先行改造。记者昨日从鲤城区政府了解到,已明确提出2014年度要先期完成35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并划定7个片区列入试点。同时还下发《鲤城区加快推进石结构房屋改造五年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
泉州共有石头房1.6亿平方米,总户数达82万;市委、市政府已出台五年工作计划,而鲤城有342万平方米石头房,涉及6万多人。鲤城区今年将把完成其中10%石头房的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内容。
今年目标:
7片区列入试点
目前,鲤城区已完成辖区石头房调查摸底,提出2014年的改造任务。
今年即将试点的7个片区分别是:新塘片区危旧房改造、华塑片区危旧房改造、兴贤路北侧片区改造、延陵片区危旧房改造、向阳新村片区危旧房改造、西郊新村改造、县后街危旧房片区改造等,涉及改造面积约35万平方米。
这些试点片区的分布,既有老城区的旧小区,也有江南新区的危旧房。
鲤城区区长黄阳春指出,这项工作不仅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中之重,还要从拓展发展空间、打造城市升级版和更好地改善民生等层面给予重视;要梳理汇编上级扶持政策,融合“三旧”改造、低效用地再开发、美丽社区建设等政策的利好点,制订操作性强的搬迁改造政策,明确各改造项目的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
鲤城区改造的重点,跟全市划定的三大类型相同。其中,对接《泉州市中心市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确定的拟成片改造片区,实行成片改造;位于成片改造范围内且近期政府拟启动实施改造的石结构房屋,原则上采用货币补偿和就地就近安置。
就地翻建:
具体分4种情况
很多市民关心就地翻建的条件。意见提出了4种具体的情况和改造方式,其中“近期(5年内)”是否会列入启动改造,成为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
第一种情况是,位于成片改造范围内但近期(5年内)不会启动实施改造的石结构房屋,经鉴定存在居住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由业主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供拆迁安置书面承诺。在所属片区统一改造时应无条件服从政府的拆迁安置,原则上按原层数、原面积予以审批翻建,经社区、街道审核,区政府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向市城乡规划局申请翻建手续。
第二种情况是,位于成片改造范围内但近期不会启动,存在居住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石结构房屋,业主无意向或无法申请自行翻建的,由政府进行提前拆迁安置或收购。
第三种情况是,近期(5年内)未列入成片改造范围内的石结构房屋,由申请人申请危房鉴定,按程序向市城乡规划局申请办理危旧房翻建手续。
第四种情况是,近期(5年内)未列入成片改造范围,存在居住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石结构房屋,业主无意向或无法申请自行翻建的,由政府进行提前拆迁安置或收购。
对于第二种和第四种情况,将争取市政府支持,设立古城保护复兴基金。对具有保护价值的,从古城保护复兴基金中列支进行修缮、保护;对无保护价值的先予以拆除,作为城市绿地和城市改造储备用地。
政策落实:
严防严查“两违”
提倡成片改造,部分情况允许翻建,部分业主难免会有趁此机会扩建的想法。
对此,鲤城区明确提出,除了进行资金扶持,支持拆旧建新、异地安置,引导群众集中到统一规划的住宅小区居住外,还将严防、严查“两违”现象。
据了解,这项工作将作为鲤城区“一把手”工程。一方面,将配合国土部门做好土地权属认定,通过确权,解决一户多宅及“两违”建设的认定和处置办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划、建设部门将加强石结构房屋改造的放样、验线,并在房屋竣工后,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此外,行政执法部门将加强批后监管,负责石结构房屋改造全过程的巡查、监管,严厉制止“两违”及不按批准要求超规模、超面积建设等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或未按照批准的指标进行建设的,均认定为“两违”,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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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西郊的石头房住宅十分老旧,下水设施也不好,居民盼望尽早改造
东南网2月19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曾小琴 谢向明 文/图)泉州全市有1.6亿平方米的石头房,很多居民都期待政府的改造政策。今年,泉州将全面推进改造,并争取在5年内基本完成。届时,包括泉州市区西郊新村、百源新村、红梅新村等居民都有望改善居住环境。
这一消息是记者昨日从泉州市住建局了解到的。泉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加快推进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五年工作计划》(以下简称五年计划),将重点改造三类型石头房。各县(市、区)将根据各地实际出台相应细则。
石头房改造一直是社会热点,多年来市民呼声很高。2014年泉州两会,本网也报道了多位政协委员呼吁尽快出台改造政策。
泉州多石头房,总户数多达82万
泉州盛产花岗岩石材,沿海乡镇的石头房屋也成为侨乡一道特色。用石头建房,一方面是便于就地取材,也因沿海台风多发,石头房屋经得起风雨侵袭。但同时,泉州地处东南沿海地震断裂带,出于防震减灾考虑,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已是必然。根据相关统计,泉州市现有城乡石结构房屋总面积达1.6亿平方米,总户数82.25万户。
泉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员介绍,这些石头房主要分布在晋江、石狮、惠安、南安和安溪等地的农村。中心市区的石头房,则集中在西郊新村、百源新村、红梅新村等小区。
本月12日至13日,福建省副省长陈冬还率队来到泉州,调研了石结构房改造、宜居环境建设、县域扩容提升、城乡一体化等工作。陈冬走访了惠安、鲤城、晋江、石狮等地,实地考察石头房改造项目,提出这是提升城乡环境面貌的重要内容,也是与百姓居住息息相关的重要民生工程。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改造重点
锁定三类人群,各县逐年分批实施
五年计划提出,各县(市、区)应逐年分期分批实施,确保每年均安排一定规模的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县城所在地、各试点小城镇、市级“美丽乡村”及新农村示范村,每年要确定一个以上成片改造项目。
本次石头房改造的三类重点包括:处于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采用石楼(屋)盖板、石梁、石柱、石砌体作承重构件的房屋;居住石结构房的住房困难户;位于主要交通干道沿线、重点工业园区及其周边的石头房。
就抗震设防烈度来说,晋江金井、深沪,石狮祥芝、鸿山、锦尚、永宁列入8度,鲤城、丰泽、洛江、泉港、石狮、晋江、南安、惠安、安溪列为7度,永春、德化为6度。改造规划应充分考虑抗震要求及当地建筑风貌,同时应留足道路、学校、绿地、停车、环卫设施、公共活动空间等用地,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改造方式
提倡成片改造
部分情况允许翻建
泉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员称,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石结构房屋应实行成片改造。而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石结构房屋,则鼓励成片改造;城镇规划区外的村庄户数在20户以上或占地面积10亩以上的,鼓励按现代住宅小区实施成片改造。通过成片改造,引导散居住户向城市新区、县城、中心镇(乡)、中心村集中。
对规划区外或规划后超过5年未改造的石结构房屋,允许就地改造翻建。
据介绍,改造宜以拆除重建为主。对少量一时无法重建的危旧石头房,可临时除险加固。就地翻建的,应严控新增用地和翻建规模。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土地尚未审批的,应一并甄别解决。采用成片改造的,将开“绿色通道”,实行容缺预审,简化程序,除省里明确要求必须缴纳的规费外,减免相关费用。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实施步骤
今年开始试点
每年要明确任务数
按照计划,今年起将推进改造,争取5年内基本完成。五年计划还明确了每年的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2014年:调查摸底、开展试点阶段。全面部署改造工作,组建工作机构,确定一批整治试点。各县(市、区)出台改造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每年改造任务数。2015年、2016年:突出重点、初见成效阶段。基本完成确定的试点石结构房屋,属于危房及早列入,分批次逐步启动。2017年、2018年:全面实施、明显改善阶段,争取基本完成改造工作。
资金扶持
争取省里资金
市里也有专项补助
改造将有何政策扶持?计划提出,将积极争取省里相关政策及资金支持;泉州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补助资金。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出台扶持政策,符合棚户区改造的纳入棚户区统一改造,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泉州可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的优势,制定专门用地政策,发挥政策优势。
各县(市、区)政府除了要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外,还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探索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对贫困户、困难户等低收入家庭要出台补助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扶持。
">早报讯 (记者 许小程 詹伟志 通讯员 张振海)日前,记者从石狮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获悉,自去年9月着手对沿海五镇42000栋石头房进行改造翻建后,石狮市已经完成1100宗翻建审批,石头房改造仍在大步推进中。
据悉,去年9月10日,石狮研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沿海五镇石结构及危险房屋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力争通过5年时间,基本完成沿海石头房改造加固任务,同时不再设定改造翻建指标,明确石结构及危险房屋能改造加固的,要及时改造加固,解危暂时有困难的,应采取安全措施。
另外,对石头房翻建的条件及规模进行调整。其中,就地翻建房屋占地面积(含建筑垂直投影面积,下同)按不大于原批准用地面积翻建,原批准用地面积大于150平方米的,按占地面积不大于150平方米翻建,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半,每层限高3.5米;2005年4月1日前已建成,但无法提供相关土地建设审批文件,符合该房屋是申请人(即现居住对象)唯一居所的,允许申请改造翻建,占地面积不大于原占地面积;一宅多户或一宅一户多个兄弟,可分户进行翻建。同时,按上述改造翻建标准,若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仍少于50平方米或其他原因,确需申请增加翻建建筑面积、占地面积或层数的,上报市政府进行个案研究并核准后,由镇政府审批翻建。
据悉,目前石狮市的沿海五镇已经批准石结构房屋翻建改造申请1100多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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