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紫玄)南安市霞美镇喜洋洋幼儿园园长丈夫、“校车”司机王某明因涉嫌猥亵4岁女童被提起公诉。近日,南安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庭审中,王某明翻供称因民警诱供才说自己摸女童,其辩护律师则称女童隐私部位红肿也可能是蚊虫叮咬,要求法院按疑罪从无原则判王某明无罪。最终,法院结合王某明归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对王某明及其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均不予采纳,对王某明从重处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9个月。 去年9月5日上午8时左右,在南安霞美镇喜洋洋幼儿园上学的4岁的小雪(化名)在家附近路口上了幼儿园专门接送孩子的小车,司机则是园长的丈夫王某明,他用小车接自家开办的两个幼儿园的孩子。 根据小雪的讲述,当天她本来坐在后排,但司机后来将其抱到前面,并用手摸了她下身两腿中间的地方。当晚回家后,妈妈给小雪洗澡时,小雪告诉妈妈下面很疼,妈妈发现孩子的下体有点红肿。期间,小雪告诉妈妈,自己被幼儿园接送的叔叔摸了。经泉州市中医院检查,小学被诊断为外阴部红肿,小雪妈妈赶紧打电话报警。当晚10时许,王某明到霞美派出所接受调查。南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记者另悉,因王某明驾驶的闽C小型汽车未取得校车标牌而提供校车服务,且超过核载人数20%以上,现该车辆已被公安机关扣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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