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鼓励民企未分配利润再投资 仅300多字的惠企文件 或可增130亿元投资 本报讯 (记者陈林森)民营经济是泉州经济的代名词、发展的主脊梁。日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4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鼓励民营企业未分配利润再投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与以往扶持政策不同的是,该文件仅有一条政策措施,内容不过一页纸,但含金量足:该政策目前在全国或为首创,经过测算,预计可鼓励增加投资130亿元。 细看《通知》,内文只有寥寥300多字:民营企业(含外资企业)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用于泉州辖区内制造业企业的技改和增加生产设备投资,或者投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经投资者向当地工信部门申请,由受益财政按用于投资的未分配利润额对应的应缴已缴企业所得税和其再投资部分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各50%予以奖励。企业所得税奖励金额不超过上年度企业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与其他奖励政策重叠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涉及市级财政分成部分通过上下级结算。本政策所指未分配利润再投资,限指投资的相关款项从利润分配企业的账户直接投入,不得从其他企业账户转入或由其他企业、个人代为支出。本政策不适用投资房地产行业,但房地产企业投资于上述鼓励类产业项目可享受本政策。 参与制定如此“瘦身”的政策文件的市财政局企业科科长傅文辉说,去年9月底,财政部出台《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以进一步鼓励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彼时,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泉州亟需投资这驾“马车”拉动经济再上新台阶,受此启发,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根据地方实际财力,研究出台具有泉州特色的扶持政策,以鼓励民企在泉扩大投资。经过一段时间的测算、研究、制定,最终《关于鼓励民营企业未分配利润再投资的通知》在2019年年初出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