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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出台实施意见 10方面129条任务优化营商环境

2018-12-27 07:49:38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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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出台实施意见,对标国际国内先进,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本报讯 (记者陈林森)日前,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动核心指标排名争先、营商环境持续创优。

《实施意见》提出,要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这一战略目标,以建设新型服务型政府、提高便民惠企能力和水平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争先、重点突破,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公共服务便民化、政务服务智慧化,着力完善产权保护、执法监管、社会信用体系,着力提升金融与实体经济、人才与产业发展、开放与贸易投资的匹配度,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动力,推动可量化可考核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国际公认标准的先进水平,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实施意见》突出对标争先,以企业、群众办事全流程的时间、效率、成本为评价对象,瞄准国际公认先进水平,对标国家发改委评价指标体系、《福建省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及《践行“马上就办”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考核要求,逐一细化落地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的目标任务,在覆盖《泉州市提升营商环境行动实施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拓展营商环境建设的涵盖面和具体抓手,让企业和群众真正有“感”。

聚焦服务 完善体系 提升能力 减轻负担

10方面129条任务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把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作答时代命题、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重要一环。《关于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鲜出炉,为泉州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注入强劲动力。

整体考虑谋划 构建完整清晰的营商环境建设体系

根据要求,我市将推进《泉州市提升营商环境行动实施细则》落细落实,以简化办事手续、减少办事时间、降低办事成本为着力点,在开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电力供应、不动产登记、企业融资、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纳税缴费、开展跨境贸易、纠纷处理、企业破产、人才服务、产权保护等主要任务上,开展对标争先创优行动,力争走在全省前列。

《实施意见》着眼体系化构建,注重政策措施的系统集成。坚持整体考虑谋划营商环境建设,聚焦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互联网+政务等“三大服务”,产权保护、执法监管、社会信用等“三大体系”,金融创新、引才留才、开放便利等“三大能力”,加上“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构建一个比较完整、路径清晰的营商环境建设体系。

为此,《实施意见》共列出10个方面129条任务,作为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但相关负责人表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并不局限于这129条,各级各部门将持续研究、攻坚推进,成熟一条、推进一条。

聚焦“三大服务” 明年七成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包括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推进受审分离“一号一窗一网”改革、推进重点领域和高频审批事项提速增效、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其中,以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为标准,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创新便民利企的审批方式。2019年底前,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便民化。包括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优化提升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功能、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其中,2019年底前,完成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事项一律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智慧化。包括大力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构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发推广各类便民利企应用。其中,2019年底前,网上可办的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不低于70%;2020年底前,各级各部门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做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逐步推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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