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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深化“放管服”改革 建立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

2018-02-05 08:10:04来源:泉州晚报责任编辑:陈小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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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出台实施方案,深化“放管服”改革

本报讯(记者 林书修)日前,泉州市出台《泉州市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全面落实“五个规范”和“四个统一”,围绕“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流程最优、审批环节最简、审批时限最短”改革目标,建立健全涵盖政务服务“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

在阶段性目标上,《实施方案》明确:年底前,总结推广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工作经验,制定出台一批行政审批地方标准;2019年年底前,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基本建成,实现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办事指南标准化、审查工作细则标准化、网上网下审批服务标准化、考核评估指标标准化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

规范服务 梳理办事指南 持续“减证便民”

在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和办事指南规范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对所有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统一建立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能减尽减”原则,“取消一批、改备案一批、告知承诺一批、转化优化一批”,大力清理与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证照资质资格、证明及年检、培训等事项,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对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推行统一编码管理,实现不同层级相同事项的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等要素基本统一,实现省、市、县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事项一标准”。

《实施方案》要求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逐项梳理形成规范统一的办事指南,列明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实施机构、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收费标准、申请材料、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要素,并明确提交材料的依据。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对涉及企业、群众办事的各种证照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进行全面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精简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各种申报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部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等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全面精简办照办证所需的申报材料,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网上审批 政务“上云端” 服务“接地气”

《实施方案》同时明确了网上审批服务管理的规范和标准,提出将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政务“上云端”、服务“接地气”。

具体而言,就是要进一步做好与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政府门户网站、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平台的互联对接,建设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泉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强化网上实名认证、快递服务、缴费服务等公共技术环境支撑。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实现各级部门自建审批服务系统与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办理系统的数据互通,进一步解决信息壁垒、二次录入等问题,实现信息共享。做好“闽政通”APP事项对接工作,将多部门网上便民服务入口统一集成至“闽政通”APP,打造我市移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民互动的统一平台。

机制创新 推行重大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制度

在行政审批机制创新的规范和标准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在推行即办制度和限时办理承诺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持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建立一次办结机制,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对涉及多部门办理事项,实行分阶段会商会审、跨部门联动审批,明确每个联审联办事项的牵头和配合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健全部门协作配合、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联审联办制度。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推行重大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制度,按照“无偿代办、全程服务、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原则,实行代办窗口专人专项服务,落实“一个项目、一个专员、随叫随到、当日协调”要求,实现“让服务跟着项目跑,让代办员随项目跑”,让企业能够轻松办成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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