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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闯施工路段被砸伤谁之责 公路部门和伤者责任各半

2017-08-24 08:36:07来源:泉州晚报责任编辑:陈小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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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闯施工路段被砸伤 谁之责

法院:公路部门和伤者各负一半责任

核心提示

夏天是泉州台风高发的季节,台风带来的降雨容易引发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去年因大雨天气,德化一处公路发生山体滑坡,当地人陈女士不顾劝阻,硬闯施工路段,结果被落土砸伤。事后因要求赔偿未果,陈女士将德化公路分局(以下简称公路局)告上法庭。近日法院一审判决,对双方各打“五十大板”。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郑聪养 黄燕燕 实习生 吴培灵 叶晓菲

案情 强行通过施工路段 行人被落土砸伤

去年6月22日,在超强台风“尼伯特”登陆前夕,德化县遭遇一波强降雨。

陈女士的老家位于德化县葛坑镇龙沶村,因担心家里年久失修的老房子经受不住大雨而坍塌,她和丈夫急忙赶回家修补。修补完后,他们骑上摩托车,又急匆匆返程,途中经过龙沶村的塌方路段,此时公路局工作人员正在该路段进行清理路面的施工。

塌方路段上推土机正在施工,设有明显警示标志,禁止人员通行。陈女士心系县城里的生意,不愿绕远路耽误时间。“我下来走过去,你骑车过去,这样肯定没问题。”陈女士心存侥幸,她从摩托车上下来,径直往施工路段走去。担心施工路段安全的丈夫并未共同前往。

施工人员劝导陈女士:“你绕路走吧,这样过去不安全。”但她不听劝导,意外就在此时发生。山坡上正在施工的推土机推落的土随着惯性滑落下来,刹那间陈女士被落土砸到,胸口受伤。随后,陈女士被及时救出,并被送到了德化县医院急诊室抢救。经诊断,她胸椎椎体骨挫伤,医生建议她卧床休息5周。

陈女士清醒后感觉胸部疼痛,自己难以支撑身体起床。陈女士悔不当初,因当时的疏忽大意和固执己见,不仅造成身体受伤,而且还耽误了生意。

庭审 被索赔1万多元 公路局称自己无责

陈女士认为,自己之所以受伤,是公路局的施工造成的,她要求公路局给予赔偿但未果。

今年5月,陈女士作为原告,将公路局起诉到德化县人民法院,要求公路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1万多元,并由公路局承担诉讼费。

公路局认为,陈女士受伤一事与公路局无关。该局委托代理人称,暴雨天气山区路段属于事故多发地,当时施工人员劝阻陈女士不要通行,已尽到安全提醒义务,但她一意孤行。其次,施工时公路部门在路面也设置了相应的警示标志及提醒绕行线路。因此,公路局方面认为,陈女士要求赔偿是站不住脚的。

法院 各负五成责任 公路局赔5000多元

近日法院一审审结此案。

法院认为,公路局虽然在施工路段前放置各种警示标志和安全提醒,但并未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使施工路段仍处于可通行状态,未完全尽到施工管理的安全注意义务,使陈女士进入施工路段时,被施工车辆的落土砸伤。

法院还认为,陈女士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原乘坐其丈夫驾驶的摩托车,在经过施工路段前下车步行,可见其主观上已经意识到施工路段存在危险性。但她仍存侥幸心理,置公路局设置的警示标志和安全提醒于不顾,硬闯危险路段,不慎被落土砸伤,应认定她本身有过错。

法院因此认定,陈女士和公路局各承担50%的民事责任。据此,法院一审判决公路局赔偿陈女士因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5000余元。目前该案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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